在人民网推出的《2014全国“两会”热点调查》中,收入分配问题关注度排名第四,其中,有90%以上的网友表示对自己收入“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表示,在“提低、扩中、限高”的原则下,应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调节利益关系和收入分配的重点。
虽然有九成以上网友对自己收入不满意,但2013年居民收入实际上保持了稳定增长。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311元,比上年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人均收入增长幅度已经超过了GDP增速。那么,为什么仍有九成以上网友对收入不满意?这和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有关系。有研究表明,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大致为23%-25%,规模约为3亿人,低收入群体比例则占到七成以上。对比这样的收入分配结构比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很多网友对收入不满意。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中产阶级人口基本成为社会的主体,大致占总人口的40%-70%左右。在我国,至少有几大公认的原因制约了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
首先是宏观税负相对过高,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税负过重。在很多地方,对于小企业都采取按营业收入的13%“包税”,过重的负担挤占了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制约了企业员工的收入增长、福利增长。相比较而言,由于财产税的空缺,富人承担的税负与其纳税能力相比,就显得很轻。由于房产税、遗产税都还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方面,高收入者也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因此,越富的人积累得越多,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没有得到体现。2011年,我国曾经提高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当月全国个人所得税减少90亿元。这一举措是培育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措施,受到普遍好评。
制约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第二个重要原因就是房价。事实上,能否在城市拥有一套独立住房几乎成了评判中产阶层的重要标准之一。在很多官方或民间的中等收入制定标准中,多数标准都在家庭总收入20万元以下。即便按照这样的标准,很多城市尤其特大城市的房价仍然相当于所谓中产家庭年收入的几倍乃至几十倍。正是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导致中产阶层产生焦虑感,同时,这也反过来影响了这一阶层消费的积极性,不利于拉动内需。
正因如此,迟福林委员认为应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调节利益关系和收入分配的重点的意见,具有现实参考意义。国内外的发展经验表明,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格局。按社会学观点,中间阶层的壮大,使原来对立的贫富两极变成了一个连续性的排列,这就让每一名社会成员看到拾级而上的希望,有助于缓和贫富差距造成的社会对立情绪。通常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结构,其稳定性要远高于“哑铃型”或“金字塔型”结构。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必须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重点。在过去30多年的发展与改革进程中,中国在成功减少2亿多贫困人口的同时,又使得3亿人跻身中等收入群体的行列。未来10年,形成6亿中等收入群体,将是中国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将是中国从投资生产大国转型为消费大国的重要标志。我们有责任为此作出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