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今年1至2月,广东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14件515人,同比分别上升18.62%和24.10%,其中大案375件,占立案总数的90.58%,同比上升18.30%。
“今年要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尤其是严惩买官卖官、执法司法腐败。”广东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陈武近日对广东今年反贪工作提出要求。
陈武表示,广东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办以下几类案件:一是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等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惩选人用人、执法司法腐败。二是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等资金密集行业,水利、环保等国家重点投资领域,以及铁路、交通、电信等垄断行业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三是妨害全面深化改革、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借改革之机进行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的案件,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广东近日举行全省反贪部门办案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继续在全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求通过这“两个专项工作”,深入查办征地拆迁、医药卫生、教育科研、招聘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三农”补贴、扶贫救灾以及社会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013年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03件2347人,其中大案1719件,居全国第一,要案159人,居全国第二,全年没有出现无罪判决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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