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京津冀空气污染最重 有7个城市排前10位

2014年03月08日 16: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今日表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的区域,京津冀区域的空气污染最重。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8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污染防治司司长赵英民、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就“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吴晓青在谈到2013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时表示,目前我们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审核,整理有关数据和报告,预计今年6月份将向社会公布。另外,我们国家尤其是空气质量正处在一个新老标准的交替过程当中,所以审核数据的工作量比较大,但是我们确保按常规在今年6月份正式公布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但是,我这里已经掌握2013年全国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74个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大家对空气质量也比较关心,我在这里正式向新闻界的朋友们公布。

  吴晓青指出,2013年,中国74个城市实施了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去年全年的监测,74个城市有3个城市达到了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71个城市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过新空气质量标准的情况。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拉萨、福州、惠州、珠海、深圳、厦门、丽水和贵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这其中有4个省会城市在较差的10个城市之中。

  吴晓青说,分析这些数据,大概有几个特点:从达标的天数分析,74个城市的平均达标天数仅为221天,达标率占60.5%。从污染物的浓度分析,74个城市中,PM2.5的浓度年均值是72微克每立方米,超过了二级标准1.1倍(我国的二级标准年均值是35微克每立方米),仅有拉萨、海口、舟山三个城市完全达标。

  吴晓青指出,从区域的污染情况分析看,京津冀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7.5%,比74个城市的平均达标天数低了23个百分点。长三角参加监测的20多个城市中,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4.2%,高于74个城市平均比例3.7个百分点。珠三角9个地级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达到76.3%。还有很多的数据之后会向大家公布。

  吴晓青说,我们分析以后,大概有几个主要结论:第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的区域。京津冀区域的空气污染最重,京津冀13个城市中,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7个城市排在前10位,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到全年天数的4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京津冀PM2.5平均值是106微克每立方米,长三角是67微克每立方米,珠三角是47微克每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京津冀是PM2.5、PM10和臭氧,长三角主要污染物是PM2.5、臭氧和PM10,珠三角主要污染物是PM2.5、臭氧和氮氧化物。由此可见,京津冀差距最大,珠三角希望最大,长三角介于二者之间。

  第二,复合型的污染特征突出。传统煤烟型的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部分城市不仅PM2.5和PM10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

  第三,空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季节特征。一季度和四季度是空气重污染高发季节,74个城市的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的PM2.5季浓度分别为96微克每立方米和93微克每立方米,是第二、三季度的2倍。尤其是冬季的发生率最高。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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