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化餐饮企业]
●泰妃阁虹口龙之梦店
“店有店规,家有家法”
3月6日晚,泰妃阁虹口龙之梦店。记者自带酒水,前往这家餐厅用餐。从服务员到经理,历经3次“交锋”,依然没能免掉一瓶酒30元的服务费。
泰妃阁菜单的最后一页,醒目地印着温馨提醒:“本店谢绝自带食物及酒水”。面对“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的争辩,这家餐厅的经理则表示,“店有店规,家有家法”:“您可以选择不在这里用餐,也可以选择不在这边喝酒!”第一次“交锋”
“自带酒水要收服务费”
3月6日晚,周四,泰妃阁虹口龙之梦店。
虽然不是周末,但当晚5点20分,这家店门口的凳子上已经有6桌人在排队了。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郑祺律师和朋友以及记者,带了一瓶五粮液、一瓶红酒,被安排在进门左手边第一张餐桌。一名女服务员看到自带的2瓶酒后,提醒说:“你好,这边要收服务费的。”
“什么服务费?”郑祺问。
“比方说我们要提供酒杯。”服务员解释。
“我们如果喝饮料,你们也要另外收服务费吗?”
“不用,但这是您自带的酒水,酒水是要收的。您要是带果汁,无所谓的。”
“如果我点你们的酒,你们不提供酒杯吗?”郑祺问。
“提供呀!”服务员回答。
“那你提供酒杯,也要收酒杯服务费吗?”郑祺继续问。
女服务员不再回答,转身走了。第二次“交锋”
“收服务费肯定有点道理”
几分钟后,一名男服务员走过来,解释说,之所以要收服务费,是因为“我们这边酒水杯都是酒水商的,所以要适当地收一点服务费”,“两瓶收你50元,红酒20元,白酒30元。”
他继续解释,如果想要不收服务费,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必须在店里再点酒:点一瓶白酒,就不收自带的一瓶白酒的服务费;点一瓶红酒,就不收自带的一瓶红酒的服务费。
“你这不是强迫我们消费吗?我自己带酒,就是为了不再点酒。我来这里用餐,就是消费了啊,你这等于是强迫我买你的酒。”郑祺说。
“你们既然出来吃饭,也不会在乎这几十块钱,吃得要舒服一点,对吧?”男服务员说。
“倒不是在乎钱,而是在乎有道理没道理。”郑祺说。
“肯定有一点点道理的。”男服务员指着菜单最后一页,醒目地印着温馨提醒:“本店谢绝自带食物及酒水”。
“这个属于霸王条款,你知道吧?”
男服务员没有回答,只是问“您看这样(指收服务费)可以吗”?“那这个费用能打印出来吗?”“这个酒水费啊,我给你打印到一起,打到菜里,可以吗?”
“这个怎么可以呢。这个不行。”郑祺拒绝了。
男服务员随后说:“噢,这个服务费是给酒水商的,发票上打不出来的。”
第三次“交锋”
“哪家能自带,你拎酒去”
随后,一名自称“经理”的工作人员赶过来。
郑祺再次询问:“服务费不收,这个酒就不能开?”
此前的那名男服务员再次肯定地回答:“对。”
前来点菜的女经理则笑着说:“你说你们……下次,其他客人直接拿菜进来,我直接帮他烧烧,拉倒了,我们做餐饮的,这个大家都懂得,也没收你们多少,只是象征性的。”
“现在都已经有规定了……”郑祺还想再争一争。
女经理马上回答:“那好呀,那你就不要在我这边开了呀,没关系的呀,我们这里谢绝自带酒水。你们不开,我们不收你钱,我们谢绝自带酒水。30块钱,说句不好听的,我们也没收你多少钱,象征性的。”
“等会,刚刚说20元,现在你过来要30元了?”
“我们这里没20元的,不信你看看我们电脑里。要不你们就不要喝了,你们就自己点或者怎么着的,或者去外面哪家能自带酒水的……你现在拎着两瓶酒去哪家,人家也会说话的,大家都是开门做生意的,我也没说收你100元、200元的,狮子大开口,对吧?我们不为难你们,你们也不要再为难我们,真是的。”女经理有点急了。
“不是为难你们,这个首先是你们为难我们。”郑祺说。
“这个店也不是我开的,我也是给人家打工的,店是我开的,你随便喝好了。”女经理说。
“这是公司统一的规定,还是你经理做的规定?”
“这不是我这个经理做的规定,我也是给人打工的,店有店规,家有家法。这不是我说了算的。不好意思,您点菜吧,杯子都给您上了,真是的。”女经理开始催着点菜。
“这是你们老板规定的,我不为难你,我到时为难你们老板。你等于强迫我们,就是要收这费用,对吧?”郑祺说。
“我没有强迫,大家都是自愿的,您可以点,我们这里也有红酒,也有白酒。”女经理寸步不让。
“没自愿啊。我们自己带酒,就是不想被宰一刀,现在都有规定了,可以自带酒水……”郑祺说。
当晚8点多,用餐结束后,在餐厅打印给客人核对的明细单上,与酒水有关的30元消费被冠名为“服务费”。在随后打印的发票上,这30元“服务费”,与点菜的花费一并计入了总账,丝毫看不出这笔费用是酒水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