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本人婚姻、财产、出国(境)证件等情况,以及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留学、定居等情况。
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家人、配偶、子女不得在自己分管范围部门、单位内任职或从事与自身权力相关的商业活动。
干部出省、出境、出国要及时报告,除涉及国家机密和特别要求的以外,个人公务活动情况一律在省市县三级协同办公平台公开。 周 然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