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签发,该办法钟,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被纳入企业征信管理,拒缴、拖欠职工公积金的企业将在成都信用网上被曝光,并受到相应处理。
据了解,仅去年,成都公积金中心就联合劳动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2次,对1076家未缴公积金的企业进行了催建催缴,“大部分企业在接到我们发出的催建、催缴通知书后,都能主动到中心来完成公积金开户手续,但也有部分企业始终拒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拒缴”企业,成都公积金中心将对其进行行政立案处理,“对拒缴企业我们一定会严查到底,目前,我们正着手对部分拒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民营医院进行立案处罚。”
据了解,在催建催缴工作推进下,去年我市新增缴存职工达到50万人。此外,成都公积金中心纠正了部分单位超限、超比缴存的情况,也指导单位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上调了缴存基数,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据了解,今年,公积金缴存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近日签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被纳入企业征信管理,缴存情况将在成都信用网上向社会公布。
《办法》规定,企业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或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成都信用网将发布企业提示信息;企业收到催建通知后仍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或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成都信用网将发布企业警示信息。被发布提示信息或警示信息的企业,将受到限制或取消政府采购资格、禁止参加重大项目招投标、限制或取消资质评定、升级、年检资格等处理。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