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工商局于12日上午对向阳农贸市场、圣美家超市进行突击检查,拉萨市工商局副局长、拉萨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拉巴次仁说:“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施行,我们开展市场检查活动,营造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12日上午11时,在拉萨市工商局副局长、拉萨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拉巴次仁的带领下,该局工作人员对拉萨向阳农贸市场、圣美家超市进行了检查,特别就市场交易、食品安全、蔬菜供应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和检测,检测效果良好。
拉巴次仁说:“随着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即将施行,我们开展此次市场检查活动,就是要在新《消法》的规定之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营造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在圣美家超市,拉萨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用带来的仪器对大米、鸡蛋现场进行了检测。工作人员冯杨帆说:“超过5年的大米,就不宜再食用了,因为大米放置的时间和霉菌的增长是成正比的,时间越长,霉菌越多。有些商品消费者肉眼难以识别,可以委托我们工商部门来做检测,一旦发现质量问题,我们会做进一步核实和处理。不过,就普通商品来说,我们可以从生产许可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封口等方面查看其质量问题,这个相对简单,消费者很容易识别。”
拉巴次仁进一步说:“2012年12月12日成立了拉萨市消费者协会,目前,我们消协的工作人员包括副会长、法律顾问、技术人员等共计有193人,可以说队伍还是很大的,能够保证消费者的维权投诉。为了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消协的职能,我们有23个市场联络点已经覆盖了拉萨市的农贸市场、家具市场、超市等,消费者在购物中,一旦发现问题,可立即拨打我们的24小时维权热线:12315,我们将在接听电话后将派出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所以,我们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拉萨市消费者协会非常欢迎广大消费者来电反映问题,和我们一道监督和维护市场秩序,共同为拉萨的经济秩序和经济环境努力。”
律师:消费者维权更方便
针对新《消法》,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李义才律师认为,该法为消费者维权作出更为公平的、更具操作性的规定,让消费者更方便维权。
李律师认为,民事诉讼的基本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修改前的消法也是如此规定的,消费者投诉,由消费者负责举证,要不然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而举证难、鉴定费高、关键证据收集不到,是过去消费者在维权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这不仅造成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更有很多消费者因此放弃维权,选择忍气吞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经营者的侵权行为。这种情况在消费者购买大宗商品后更容易遇到。经营者提供大宗商品,例如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以及建筑物的装饰装修等服务,质量出现瑕疵后,由于技术性和专业性的限制,消费者往往不易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