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政府原则通过《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今后,大气污染防治指标有没有完成,将和各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政绩挂钩。下月起,对各区PM10浓度进行考核,并排名通报。PM10浓度下降比例未达标者,区政府在年度减排考评中将被一票否决。
空气质量怎样评判,《办法》也给出了量化指标。其中,空气质量改善绩效指标即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指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指标则包括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控制、产业能源结构调整、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大气污染控制管理等6类指标。
2013年,武汉市PM10和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为124和94(单位:微克/立方米)。考核以2013年作为基准年。按照指标要求:今年全市空气中PM10年均浓度应比2013年下降8%,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4%;2015年应比2013年分别下降18%、10%;2016年应比2013年分别下降28%、15%;2017年应比2013年分别下降38%、20%。
今年7月起,武汉各区和相关部门月度和年度考核情况将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市委组织部、市治庸问责办等部门通报,作为对各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今年武汉市将对9个国控监测点所在的区PM2.5和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进行考核,具体为:江岸、汉阳、武昌、青山、东西湖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对2013年没有开展PM2.5监测的区,2014年只对PM10指标进行考核。从2015年起,将对全市各区PM10和PM2.5指标进行考核。
2015年工作指标
1、完成5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全市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38.8%;
3、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450万吨;
4、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5、累计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
6、全面淘汰财政拨款的黄标车;
7、完成现有34家采石场综合整治;
8、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6%;
9、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不低于80%;
10、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覆盖率达到75%;
11、城区公交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的比例达到65%以上,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12、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占全市总数的比例达到100%;
13、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7%;
14、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15、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油;
16、完成54座破损山体修复;
1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
2016年工作指标
1、完成6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全市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达到39.7%;
3、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400万吨;
4、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7%;
5、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不低于85%;
6、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覆盖率达到90%;
7、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9%;
8、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2017年工作指标
1、完成6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全市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达到40.9%;
3、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383万吨,与2012年相比实现零增长,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至50%以下;
4、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8%;
5、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覆盖率达到100%;
6、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
7、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原标题:武汉治霾新规首次挂钩政绩 工作不力追责主要领导)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