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化千元买PPR水管 承诺用50年两年就老了

2014年03月18日 14:17   来源:扬子晚报    

  常州市消协从2013年度受理、调解的4600余件消费纠纷中精选了10件典型案例,它们涉及了预付消费、汽车、旅游以及人身伤害等纠纷,虽然涉及金额并不突出,但每个案例都有一定的代表性,部分案例为之前所没有遇到过的,很具有典型性。我们希望通过案例的发布,引起消费者的警觉和维权意识的提高,促进经营者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

  新电瓶车自燃燃了房和麦

  商家赔偿2000元损失

  张女士在新北区某卖场购买了一辆电瓶车,停放在家中的电瓶车电池在半夜自燃了,引燃了房屋和麦子,后经消防部门确认是电瓶车自燃。于是找厂家要求赔偿,厂家对此只愿赔偿一辆电瓶车给消费者,但对于因电瓶车电池自燃而造成消费者家中的损失,商家坚决不同意赔偿,经过新北区消协多次上门调查和调解,最终商家同意赔偿消费者除电瓶车外的其他损失2000元。

  案例二:

  舞厅老板换了

  预付费月卡不能用?

  2013年2月,溧阳消费者协会接投诉称:溧阳市中心某舞厅由于经营者的转换引发了“要求更换月票”的群体性消费纠纷,60余名消费者,在换票的要求未得到舞厅工作人员认同后,个个情绪都很激动并向城中派出所报警及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在了解了详细情况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舞厅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告之了以上做法的错误,要求他们立刻拿出一个方案,解决换票过程中的纠纷,不能将损失强加在消费者身上,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商定由原经营者补偿现任经营者二万元用于换卡所带来的损失,现经营者免费为消费者更换月票并现场签订了协议,从而使这一群体投诉事件得到较好的调处。

  该案纠纷的实质,是舞厅经营者转换后,原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预付费合同关系必须要原经营者履约承担。本案中,溧阳市消协面对突发的群体投诉时,应对及时,促成原经营者和现经营者之间达成了协议,消费者也同意由现经营者继续提供卡内余额的服务,有效发挥了很好的调解作用。

  案例三:

  电热水袋首晚使用即爆炸

  烫伤女孩商家赔偿2.1万元

  2012年12月底,候先生在金坛市薛埠镇某超市购买电暖袋一只,价格20元,电暖袋生产厂家为浙江省慈溪市,购买后的当晚使用过程中就发生爆炸,导致候先生的18岁女儿被烫伤,经医院初步诊断除需立即接受治疗外,还要尽可能接受相应的植皮手术,花去相关费用约为20000元。候先生在此期间多次与商家协商医药费的解决问题,但因双方分歧较大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2013年春节前,消协薛埠分会接到候先生投诉后立即主动介入和积极调解,双方就此纠纷达成了赔偿协议,商家赔偿消费者候某21000元,并经法院确认了该协议的效力。

  案例四:

  承诺可用50年的水管

  安装两年就开始渗水老化

  家住溧阳市区的吴先生于2006年3月份装修新房时,从某商家购买了价值1000多元的PPR水管用于住宅内装修。2008年9月份就发现水管出现渗水,后经消协调解该商家为吴先生进行了修理,2013年3月吴先生又发现水管多处渗水,修理人员敲开地面检查后认为该水管已经老化破损,无法修理必须全部更换。吴先生认为商家承诺的使用年限为50年,商家应该对产品质量负责,于2013年4月向消协投诉,要求商家赔偿。

  经溧阳市消协工作人员调解,支持消费者的要求,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商家负责重新安装水管并赔偿损失3500元。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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