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下调养老保险比例 不影响退休时养老金水平

2014年03月18日 16:04   来源:大连日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降了两个百分点,职工日后退休的养老金待遇也随之下降吗?”为减轻全市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市从3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8%。新政发布后,许多职工担心:他们的退休金是否也会有所下降?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职工个人退休时领取养老金水平不下降。

  据介绍,全市享受此项政策的企业达到60289户,企业全年少缴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近11亿元。而对于我市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产生的基金缺口,将由我市财力解决。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我市通过加大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的工作力度,可以确保当期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按照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影响职工个人退休时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职工在职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高低。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高;缴费基数低,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低。二是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长短。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长,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高;缴费年限短,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低。三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累积额的多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累积额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多;个人账户累积额少,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也就少。

  综上,此次新政只是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而且这一部分缺口由市财政补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没有发生变化,因此职工个人日后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水平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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