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今年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

2014年03月20日 10:37   来源:南宁新闻网   王秋香

  “2014年,南宁市将在全市严查、严管、严惩各类医保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医、患、保三方互信互为,共同营造和谐的医保氛围,维护参保群众权益。”这是记者从3月14日下午南宁市召开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严管年活动动员会上得到的信息。

  据了解,目前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挂床住院、虚假病历、诱导并提供过度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出现医保管理不规范、服务协议执行不严、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串换药品、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甚至为非定点药店代刷医保卡等违规现象,损害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医保基金运行安全,迫切需要加大监管力度。

  为此,南宁市政府组织人社、卫生、食药、物价等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定点严管年活动。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重点加强对定点服务机构就医、购药、结算等各个服务环节的业务监督;卫生部门重点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物价部门重点加强对药品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

  会议通报了对南宁某医院、广西某大药房南宁鲁班药店违规行为的处理,重申了打击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严管年”期间,各监管部门将对定点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惩,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密切协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惩处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南宁市人社部门将以“严管年”活动为契机,完善定点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淘汰服务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的定点服务机构,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网上监管、现场稽查、专项检查,全面加强监管。

  会议还透露,从今年1月起,南宁市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下达2014年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指标,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强化控费意识,控制参保住院病人费用总额。加强临床医药费用核算管理,在参保病人出院前进行仔细核对,严禁将自费项目改为报销项目、套换项目收费。监督临床医师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规治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可拨打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投诉热线电话“12333”。

  据悉,2013年,南宁市社保经办机构创建了医疗服务实时监控平台,并在全区率先引入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医疗服务监管从对医疗机构向医务人员延伸。加强明察暗访和违规处理,先后中止18家定点机构的服务协议。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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