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农合大病保障扩容:多给农民些"保命钱"

2014年03月20日 11:58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2014年新农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始实施,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增至22类。这是我省自2008年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障工作以来的第四次“扩容”。

  一再“扩容”的目的,是为了让农村大病患者负担越来越轻。今年,我省开始推进设区市统筹新农合,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加上现有的大病转外就医、大病保险制度,农民的“保命钱”将越来越多。

  “三重门”挡住大病致贫

  18日,8岁的林晓轩(化名)从省立医院治愈出院。两周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林晓轩随父母从连江县丹阳镇来到省立医院治疗,全程治疗下来,一共自付7500元,剩下的费用,全由新农合报销。

  2012年,我省将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类疾病纳入当年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实行定点救治、费用定额控制。新农合基金的实际补偿比为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

  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费用定额为2.5万元。也就是说,救治一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无论实际产生多少费用,患者都只要支付2.5万元的30%即7500元,剩下的由新农合基金支付。“我们家境不好,之前一直担心看这个病要花去很多钱。没想到新农合可以报销那么多,真是很开心。”林晓轩的父亲说。

  而定点救治、费用定额控制只是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机制里的一种模式。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农村与社区卫生处了解到,近几年,为了减轻新农合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保障水平,我省积极探索,采取多项创新措施缓解参合农民高额医药费用负担:

  第一种是大病转外就医制度。经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查批准的转外就医特大病种,其住院费用比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予以补偿,具体病种由基金统筹地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第二种是开展大病保险(大病补充补偿)。在对参合患者住院补偿的基础上,对超过封顶线部分住院费用再按一定比例给予再次补偿。

  第三种是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今年,儿童苯丙酮尿症也将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

  这三种措施,成为挡住农民大病致贫的“三重门”。据悉,我省多数县(市、区)已建立大病转外就医制度,确定的病种数在5~10种之间。去年全省住院大额费用补充补偿(大病保险)5.66万人,大额费用补充补偿基金支出4.1亿元;全省当年共有14人分别获得20万元的大病保险,加上之前的住院补偿,共有13人每人获得30万元的新农合补偿。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11个病种正在推进即时结报试点工作,进一步减轻个人费用负担。

  管好用好农民“保命钱”

  新农合是农民的保命钱。近年来,新农合政策越发普及,新农合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农民以往受制于经济能力而积压的就医需求也被释放出来,使得新农合资金使用速度明显加快,部分县市新农合资金出现吃紧现象。

  如何管好用好农民的“保命钱”?近日出台的《关于做好2014年新农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两个新举措:一是推进设区市统筹新农合,二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省卫计委农村与社区卫生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提高统筹层次,是将新农合的资金盘子做大,利用大数法则提升其抗风险能力。目前,三明、莆田等市已开始尝试以设区市统筹新农合。另外,晋江市、石狮市、龙海市、漳浦县、柘荣县等23个县(市、区)不再单独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当地城乡居民统一参加新农合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均等化。

  而支付方式的改革,对患者医疗费用的控制将起到积极作用。该负责人解释,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工作,并加快推进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制定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按病种组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混合支付方式改革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方案,以求医疗费用增速放缓,患者就医次均费用降低。

  三明、漳州、南平等市也在进一步探索新的大病保险管理模式。它们或是通过政府出资委托保险公司经办大病补充补偿工作,或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另有专家指出,加强新农合资金的使用监管,要科学确定新农合补偿方案,建立分级诊疗机制,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通过科学管控来减少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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