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回应停车场调价方案十大焦点问题
停车场新方案对治堵效果如何?商业和咪表停车场大幅上涨,是否涉及利益输送?钱都用到哪里去了?调价听证方案是否就是最终方案?是否还会优化调整?
昨天,广州市物价局就停车场调价方案的十大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针对治堵效果,预测显示,方案二比方案一治堵更明显,拥堵指数降低9.27%。物价局指出,听证方案并非最终方案,将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听证代表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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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二拥堵指数降9.27%
问: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调整是否能缓解中心城区堵塞?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后,预计进入中心城区交通流量可以降低10%,平均车速提高4%~5%,是怎样算出来的?
答: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适度提高中心城区车辆使用成本,以缓解拥堵状况,在国内外城市均得到了广泛应用,并收到较好效果。
有关部门就即将听证的两个方案(方案一、二)开展交通仿真研究,预测两个方案实施后,中心城区交通流量将分别下降11.2%和11.9%,主干道车速将分别提速4.13%和5.07%,拥堵指数将分别降低7.47%和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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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内高于路外 咪表收费大涨
问:本次停车场收费差别化调整的两套听证方案中,各类别停车场的价格涨幅如何拟订?
答:差别化停车收费是基于如下几点确定的:一是按收费差别化及合理比价关系确定各类地区的收费,一类地区收费标准高些,二、三类地区次之;二是参考有关停车收费对驾车出行影响的研究,综合考虑对改善交通作用合理确定的,如果没有一定的上涨幅度,就达不到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的目的;三是参考对比了其他一线城市标准,并考虑到车主的承受能力和治堵效果;四是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的原则,咪表停车收费要高于商业、住宅等路外停车收费;五是加快停车位周转,计费时段从每小时、每半小时调整为每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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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涨不涨还在征意见
问:住宅区停车场为何提价?涨幅为何这么大?
答:我们对住宅区停车场收费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维持现行标准不变;二是按区域级别实行差别性价格政策。调整住宅区停车场收费标准,主要是解决住宅区停车场成本较高、与现行的收费倒挂问题。
在本次听证方案中,“最高涨幅300%”是源于方案一的一类地区住宅露天收费由1元/小时调为1元/15分钟(即4元/小时)的最高限价,12小时限价12元,属于个别类型的停车收费。至于选择哪一方案,住宅停车收费是否调整,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征求民意,再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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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矛盾紧张 临保高于月保
问:停车场如果只搞临保,不搞月保,收入是否会高于搞月保?听证会方案一的住宅临保标准是否太高?
答:住宅区停车场按规定可以分别实行临保或者月保两种收费方式,具体应由业主与停车场经营者双方协商约定。一般情况下,对于供需矛盾紧张的停车场,临保比例会高于月保。对于供需矛盾相对不紧张的停车场,临保比例会等于或低于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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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三个指标划分三类地区
问:为何扩大一类地区范围?区域划分如何确定?
答:随着城区以及商业区范围的不断扩大,部分拥堵路段的增多,原来的区域划分已经与目前的城市发展不相适应,有必要进行调整。具体来说相关区域的划分综合考虑三个指标,分别是区域交通拥堵指数、城市主干路平均速度(包括经常性拥堵路段)数据、及结合路网布局及城区繁华商业区(主要为临时性停车需求)分布情况确定的。另外结合国外及国内北京、上海等城市经验,为实现车辆区域性优化引导和便于市民识别,区域划分应尽量呈环形方式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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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调节价按新政策来定
问:商业停车场和住宅区停车场是否要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答:商业停车场和住宅区停车场是根据《价格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是否放开,将根据国家和省新的政策文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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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向停车场输送利益的问题
问:商业和咪表停车场大幅上涨,是否涉及利益输送?钱都用到哪里去了?
答:提高商业、咪表停车场收费标准主要目的是鼓励人们出行首选公交,改善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不存在向停车场经营者利益输送问题。对于提高停车收费后商业停车场增加的收益,一方面可增加投入,为车主(司机)提供更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源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增加停车位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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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至少新增25条公交线路
问:收费调整后,公共交通配套服务措施有哪些?
答:调价后,部分私家车主可能转由公共交通出行。市交通部门将努力提升公共交通承载力和服务水平。
(一)公交配套方面,2014年计划至少新增25条公交线路,同步投放500辆新公交运力。(二)2007年以来已投放出租车运力4590辆,下一步将继续新增投放出租车运力。(三)到2018年年末力争建成12条(段)地铁线路,累计开通总里程超过500公里。(四)从2014年开始,广州将启动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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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最终方案
将进一步修改
问:调价听证方案是否就是最终方案?是否还会优化调整?
答:目前公开的听证方案,是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在组织开展调研基础上,参照国内外城市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相关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企业意见后,形成的听证方案。但听证方案也并非最终方案,将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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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含两项内容
问:数据显示,一、二类地区路内停车场“行政事业性收费”每月每车位245.83元,一年2949.96元。但2007年路内停车场听证方案中提到,每个路内停车位一年要交2800元经营权使用费和2400元占道费,加起来5200元,为什么成本监审的数据和2007年公布的数据对不上?是否有哪些变化了但没有列出来的成本?
答:在2010至2012年路内停车场经营成本明细表中,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项,是指“道路经营权使用费”和“临时占道费”。
停车场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数据与按收费标准推算数据存在不同的主要原因是:成本监审周期内并非所有路内停车位都缴交经营权使用费,只有通过招投标出让的停车位才缴交经营权使用费,物价局的成本监审数据是根据企业实际缴交情况按车位数加权平均计算的,所以与推算数有差异。 (记者耿旭静)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