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中学发布男女交往"十不准" 禁打一把伞

2014年03月24日 09:10   来源:现代快报   

  近日,徐州新沂市第一中学发布通知严查学生不文明交往,同时还发布了倡议书,倡议书中禁止包括男女学生校园内结对散步、男女学生同骑一辆自行车、同打一把雨伞等十种行为。昨天,该校校长郭振京回应说,学校德育处拟定的通知及倡议书,确实不妥。在下发到各班级后,被迅速收回,已经对德育处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

  男女交往十不准规定

  1.任何地方男女同学不得有身体接触。如手拉手、拥抱、互相拍打、攀背、接吻等。

  2.男女同学在校内不得结对散步,或拉拉扯扯、打打闹闹等。

  3.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交谈时,不得选择偏僻、不光明的人少的地方,不得在图书楼后、操场周边、走廊阴暗角落等地方单独接触。

  4.男女同学不得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或在就餐地卿卿我我,交头接耳等。

  5.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不得使用书信、QQ、手机等物,互发违反中学生守则内容的手机短信。(编辑注:都不让用手机了,哪来的短信?)

  6.男女同学不得进出异性同学宿舍或在异性宿舍楼逗留。

  7.男女同学不准参加异性的生日宴会或其他聚会。

  8.男女同学不得结伴出校游玩、住宿。

  9.男女同学不得同乘一辆自行车,不得同打一把伞,不得共用一把雨伞。(编辑注:同打跟共用的区别在哪?)

  10.男女同学两人不准同进同出,出双入对。

  学校还专门成立检查组

  据了解,为了配合落实十不准规定,学校还出台了要求严查不文明交往的通知,班级要成立三到五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及时将不文明交往的学生信息报给班主任。学校德育处、团委、年级德育主任成立检查组,不定时在学校检查,对不文明交往学生拍照取证,查实后给予批评,屡教不改的,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处理。

  一位高三学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从规定出台后,经常能看到有人在学校超市门外拍照,操场也极少有学生愿意去,“担心被当成不文明学生给处理了”。很多学生无法接受这些规定,“太极端了,大家都是年轻人,天天呆在一起,难免有接触,学校的做法有违常理。”

  “十不准”被发到网上后,也引来了网友的吐槽。“@DJ罗川”说:“简单粗暴的管理模式,只有僵硬死板的学校老师才能想得出来。你以为这样剿灭小火苗了吗?一方面会让真正初恋的人转为地下,另一方面,让大多数正处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没有机会学习如何与异性正常相处,带来的危害更大!”

  校方回应:十不准规定过于极端已被收回

  昨天下午,该校校长郭振京回应此事说,通知及倡议书由学校德育处拟定,发放到各个班级,每个班级一份,但是学校发现内容过于极端后,立即收回。“我们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通知及倡议书尚未向学生宣布。”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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