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世界经济缓慢曲折复苏。美国经济增长动能持续增强,但面临若干政策风险,全年 GDP增长 1.9%,失业率从去年 1月的 7.9%降至 12月的 6.7%,通胀水平持续处于低位,去年 12月 CPI同比上升 1.5%。欧元区经济微弱复苏, 2013年四季度 GDP环比增长 0.3%,同比增长 0.5%,物价全年维持低位, 12月综合物价指数( HICP)同比仅增长 0.8%,但失业率仍居高不下,四季度以来欧元区失业率维持在 12%的高位。日本经济强劲反弹后增速有所放缓, 2013年实际 GDP增长率(环比折年率)为 1.1%,核心 CPI12月上升至 1.3%,触及 5年来新高,就业市场平稳, 2013年失业率基本维持在 4%左右。部分新兴市场经济体增长放缓,面临的风险上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在《 2014年世界经济展望》中预测,经过通货膨胀调整后, 2014年全球 GDP增长,将从 2013年的 2.8%小幅度提升至 3.1%。
从国内看,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思路,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探索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2013年,全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56.9万亿元,同比增长 7.7%。居民消费价格( CPI)同比上涨 2.6%,涨幅与上年持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3.4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 13.1%。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43.7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 19.6%。进出口总额 4.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 7.6%。农业生产再获丰收,全国粮食产量达到 60194万吨,增长 2.1%。猪牛羊禽肉产量 8373万吨,增长 1.8%。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9.7%。全国货币供应量增速平稳。 2013年末,广义货币 (M2)余额 110.6万亿元,同比增长 13.6%;狭义货币 (M1)余额 33.7万亿元 ,同比增长 9.3%;流通中货币 (M0)余额 5.9万亿元 ,同比增长 7.1%。存、贷款增速比上年略有下降。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107.1万亿元,同比增长 13.5%;各项贷款余额 76.6万亿元,同比增长 13.9%。社会融资规模创历史最高水平。 2013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为 17.3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 51.4%,为年度历史最低水平。银行间市场交易活跃。全年,银行间市场人民币交易合计成交 235.3万亿元; 12月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 4.16%,比上月和上年同期高 0.04和 1.55个百分点。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6%,存款基准利率 3%。人民币大幅升值。 1美元兑人民币 6.0969元,比年初下降 1886个基点。
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13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2981.5亿元,同比增长 8.3%,高于全国平均增速 0.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9.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0.1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9880亿元,同比增长 2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0.4个百分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426.4亿元,比上年增长 13.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0.6个百分点。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长较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明显加大。 2013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 2172.4亿元,较去年增加 682.9亿元。其中,新增本外币贷款 1526亿元,占比 70.2%,高于全国 15.4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 166.8亿元,占比 7.7%,低于全国 4个百分点。
一、信贷投放保持较快增长
(一)存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年末,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 14885.9亿元,比年初新增 2066.9亿元,同比多增 216亿元,同比增长 16.2%,高于全国 2.7个百分点。全年存款平均增速 17.7%,高于 2012年 2.4个百分点。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10805.2亿元,比年初增加 1526亿元,同比多增 496.4亿元,同比增长 16.6%,高于上年同期 4.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 2.7个百分点,高于中部地区贷款平均增速 0.7个百分点,增速为近四年最高水平。全省贷款余额和今年新增额分别占全国的 1.4%和 1.6%。金融机构对非金融性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各月平均利率维持在 7.02-7.49%之间,总体呈现小幅震荡走势。下浮利率贷款占比同比上升 2.5个百分点。
(二)重点领域融资明显加强。 一是 涉农贷款新增较多。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 3426.3亿元,同比增长 28.8%,高于贷款平均增速 12.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 10.4个百分点;较年初新增 767.5亿元,同比多增 367.9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 50.3%。二是小微企业融资稳步增长。年末,全省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 2361.3亿元,比年初增加 379.7亿元,增速 19.2%,较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 2.6个百分点。三是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高速增长。年末,全省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 243.5亿元,同比增长 30.6%。四是消费需求得到有效支持。年末,全省个人消费贷款余额 1432.9亿元,同比增长 32.1%,高于贷款平均增速 15.5个百分点;比年初新增 336.2亿元,同比多增 127.2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新增 265.8亿元,个人汽车贷款新增 8.8亿元。
2013 年农发行支持国家粮食收储发挥重要作用
2013 年 3月,国家启动 2012/2013收购年度国家临时储备粮政策,农发行累计发放临储玉米收购贷款 244.2亿元,收购临储玉米 206.5亿斤。 11月,国家再次启动 2013/2014收购年度国家临时储备粮政策,农发行积极贯彻落实。截至 12月末,累计发放临储收购贷款 138.9亿元,其中:临储玉米收购贷款 137.9亿元,收购玉米 110.3亿斤(单价 1.12元 /斤);临储大豆收购贷款 1亿元,收购大豆 0.4亿斤(单价 2.3元 /斤)。 2013年农发行累计发放收购贷款 508.4亿元 ,比上年增加 300.4亿元;支持收购粮食 535.8亿斤 ,比上年增加 238亿斤,大大支持了国家临时储备粮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稳步推进。 截至 2013年末,全省有 42个县(市、区)成立了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梨树、东丰等 25个县(市、区)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共为 8471户农户发放 3.4亿元贷款。养殖业、种植业及其他消费类分别占比 54.6%、 26.7%、 18.7%。据测算,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每增加 1万元投放,可实现纯收入不低于 3000元。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 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肯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地位,赋予了抵押和担保权能,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融资功能。我省开展的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基础,以未来收益作保证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完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一年多来的运行情况看,试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积累了有益经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紧扣农民融资难融资贵这个长期困扰农村发展的问题,以发挥土地的财产权能为基本立足点,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释放农民土地的融资潜力。这个创新为有效解决我省“三农”融资缺口提供了现实的渠道。我省登记在册的耕地面积约6000万亩,还有近4000万亩册外地,每年可产粮食700亿斤左右,如按玉米每斤1元测算,我省耕地每年的收益为700亿元以上,如按收益的70%放款,每年可增加约500亿元的“三农”融资量,如以三年的未来收益贷款,每年最大融资额可达1500亿元。 二是释放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潜能。 当前影响农民增收致富瓶颈的核心是资金缺乏。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从贷款的实际用途看,54.6%用于养殖业,26.7%用于种植业,18.7%用于消费及其他。通过对 已偿还贷款经营主体的抽样调查 ,每万元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可为农民增收3000元以上。 三是降低了农民的融资成本。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 打开了正规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农村的“阀门”,源源不断的低成本资金流向农村金融市场,可以有效降低农民的融资成本。 以梨树县为例,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以来,民间借贷利率从试点前的18%左右下降到现在的12%左右。 四是助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为广大农民土地权益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提供了全新的渠道;为农村新型经济主体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农村生产力,有利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转型。五是维护了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我省农村民间借贷利率水平居高不下, 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从实践效果看,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有利于促进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
二、资本市场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3 年,资本市场融资 309.2亿元。其中,股票市场融资 50.1亿元,债券市场融资 205亿元,股权投资类企业注册(认缴)资本 11.2亿元,股权和产权交易融资 42.9亿元。
(一)股票市场融资和债券融资稳步发展。 实施“ 100户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和“ 300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富奥汽车零部件借壳 *ST盛润获得通过,已更名为富奥股份。长春燃气、华微电子、均胜电子、通葡股份、利源铝业和吉电股份 6家公司完成定向增发,分别募集资金 4.9亿元、 2.6亿元、 4.9亿元、 5.4亿元、 14.5亿元和 17.8亿元,募集资金合计 50.1亿元。此外,长春迪瑞医疗通过创业板发审委审核,长白山旅游、西点药业、临江东锋有色金属和科龙建筑 4户企业已报送首发上市材料。 截至 2013 年末,我省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增至 39户,累计募集资金 437.7亿元。其中:首发筹资 180.3亿元,配股筹资 85亿元,非公开发行筹资 156.5亿元,公司债券 15.9亿元。吉林森工、吉林亚泰、吉林市城市建设集团、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东北证券、吉视传媒 6家企业债券融资共计 205亿元。
(二)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体系初步完善。 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数量、规模显著提升,基金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逐步发挥。 2013 年 ,全省新增 34家股权投资类企业,注册(认缴)资本 11.2亿元,截至年末,全省已累计注册成立股权投资类企业 125家,注册(认缴)资本 101.6亿元,对省内 50多家企业投资近 40亿元。基金对于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股权产权交易稳步发展。 2013 年,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共完成产权(股权)交易 914宗,成交额 42.9亿元。 6月 28日,吉林股权交易所正式运营,首批 4家企业挂牌。我省初步形成了企业股权流转的综合性区域交易平台,扩大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
三、保险业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2013 年,吉林省保险业 继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发挥经济补偿的重要作用 。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 266.4亿元,同比增长 14.6%,比全国平均增速高 3.4个百分点。保费增速在全国排名第 14位。保险业赔付支出 100.3亿元,同比增长 40.4%,损失补偿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保险业紧紧抓住《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的有利机遇,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服务能力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真正发挥了富农惠农作用。一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2013年,全省 60个县(市、区)均开办了种植业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 8.5亿元,五大作物参保面积 315.8 万公顷 ,达到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81%,是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以来保费最多、承保面积最大的一年。同时,还开展了辣椒、烟叶、人参、奶牛等特色农业保险和大棚等农业设施保险。二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业保险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5种突发、暴发性病虫害纳入责任范围。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初步形成,覆盖全省 624个乡镇。服务手段不断创新, GPS、无人机查勘等新技术得到充分运用。三是服务行为日趋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规范业务流程,确立操作标准,严格工作时限。制定《吉林省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指引》, 规范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行为。开展《农业保险条例》宣传年活动,走入田间地头,发放宣传册 10万余份,主动接受农户监督。
(二)责任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保险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大力推进高危行业、公众责任、医疗事故、道路交通、环境污染等方面责任保险业务的发展。 2013年,责任保险保费收入 2.4亿元,同比增长 42%,提供风险保障 3789亿元。其中公众责任保险保费收入 9888.6万元,同比增长 89.8%,医疗责任保险 5345.1万元,同比增长 165.2%。
(三)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深化。 随着新医改持续推进和全民医保逐步建立,我省保险业 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和居民补充医疗、新农合补充或经办、企业年金投资或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健康险、养老险业务,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取得重大进展 。 2013年, 吉林保监局 与省发改委等 5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明确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人保财险和中国人寿两家公司获得承办资质,承保吉林省 1342万农民的大病保险业务,截至 2013年末,共计赔付 61061次,累计赔付金额 2.7亿元。此外,城镇职工和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快速发展,中国人寿、人保健康、人民人寿等 8家保险公司在全省 11个县(市),为 169.9万人提供补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实现保费 1.4亿元,为 1.1万人提供保险赔付,赔付金额 8790万元。 2013 年,全省健康险业务增长较快,保费收入达到 20.2亿元,同比增长 65.2%;养老型寿险业务保费收入 26.1亿元。
保险业积极支持全省经济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3 年吉林省保险业着力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功能,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在推进城镇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一)推进城镇化进程
吉林省保险业不断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13年 1月,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 4家保险公司通过建筑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长春市地铁 2号线一期工程提供风险保障超 100亿元,为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平安财险、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安邦财险 5家保险公司为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项目提供风险保障 66亿元。另外,人保财险通过工程保险为中油安装工程、吉林市沙河子立交桥、雾凇高架桥、中东新天地凯悦酒店项目、图珲高铁车站工程、延边石岘工程、中油航煤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提供风险保障,累计风险保障额度达到 18亿元。平安财险共承保吉林大唐电厂财产险、吉林德大财产险、一汽大众财产险、货运险、吉林省邮政局财产险、长深高速公路建工一切险等重大项目,收入保费 9477万元,截至 2013年末,已支付赔款 4200万元。
(二)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吉林省保险业着力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保险产品体系,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13年,人保财险为全省 3445家小微企业提供财产损失保障服务,累计承担风险 670亿元。为全省 569家民营企业中的 53894名员工提供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累计承担风险保障 266亿元。平安财险共为 5619户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保障服务,承担风险保障 557.8亿元,保费收入 8348万元,截至年末,支付赔款 3021万元。太平洋财险为 5000家小微企业提供企业财产损失保障,风险保障超过 230亿元。 太平洋财险总公司已与部分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协议,加快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进行国内贸易信用险的开展,拓展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三)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吉林省保险业利用保险服务推动地方出口贸易发展,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有力促进了我省对外经济增长。截至 2013年末,中国信保 累计支持吉林省外贸出口 7.4亿美元,服务客户数 239家,当年新增 62家,客户覆盖率达到 16.6%。累计支持辖区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支持规模达到 15.2亿人民币。 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公司为一汽大众进口业务、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等大型企业提供进出口货运保险服务,累计承担风险保障 530多亿元人民币。
四、金融机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一)村镇银行发展迅速。 截至 2013 年末,全省共有村镇银行 31家。其中新开业 7家,分别为白山浑江恒泰、永吉吉庆、梨树源泰、集安惠鑫、长春高新惠民、 桦甸惠民和吉林丰满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家在筹建中。 2013 年末,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 197.8亿元,比年初增加 65亿元,同比多增 1.7亿元,比年初增长 49%;各项贷款余额 127亿元,比年初增加 48.8亿元,同比多增 8.5亿元,比年初增长 62.5%。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势头较好 。 截至 2013 年末,全省累计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 551家,注册资本金 171.2亿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金 3111.1万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 124.5亿元,较年初增加 49亿元, 同比增长 64.9%。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稳步推进。 一是 加快农商行组建步伐。 2013年,吉林环城、敦化、珲春和德惠 4家农商行获准开业;磐石、长春发展和白城 3家农商行完成筹建初审。目前,全省农商行已达到 16家,全省农合金融机构已形成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发展的趋势。二是省联社逐步淡出行政管理。 9家省联社驻各市(州)办事处已经全部改制成稽核审计中心,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全省市(州)稽核审计中心设立工作。三是 业务规模平稳增长 。 截至 2013年末,各项存款余额 2093.4亿元,增长 18.1%,高于全省银行业机构平均存款增速 1.9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 1346.5亿元,增长 17.2%,高于全省银行业机构平均贷款增速 0.6个百分点。
2013 年吉林省重点领域融资服务水平得到 有效提升
2013 年,全省围绕做好重大项目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建立机制,创新模式,统筹各方资源,合力推动各项工作。
开展专属重大项目融资服务。 组织召开吉林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会, 40余家金融机构与省内 400余个重大项目现场对接,金融机构共受理项目融资需求 350余个,累计融资需求 200亿元以上,举行了 26个重大项目融资服务签约仪式,协议金额超过 490亿元。推出以省国开行为牵头行,省农行和吉林银行等为成员行对长春市地铁 2号线资本金 BT+银团贷款模式, 40亿元的资本金已经到位 20亿元, 120亿元的银团贷款首批已到位 15亿元。上实融资租赁公司对长春润德公司实行无抵押模式, 以回租形式给予长春润德公司高新区管网改造项目 5亿元资金支持。 省国开行通过“知识产权 +股权”融资模式给予长春鸿达公司生物医药项目资金支持 1.5亿元。 2013年,全省金融机构共支持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 369个,支持资金总额 829亿元。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组织召开了全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 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强化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正向激励,引导和鼓励各地方政府按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原来奖励标准基础上,对增幅高于其他各项贷款增幅 10%以上的,适当加大奖励补助。
五、金融业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稳步上升
截至 2013 年末, 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实现利润 246.6亿元,同比增盈 28.1亿元,增长 12.9%。不良贷款余额 504.5亿元,比年初减少 12.8亿元。不良贷款率 4.7%,比年初降低 0.9个百分 点。截 至 2013年三季度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 2658亿元,同比增长 25.8%;净利润 51亿元,同比增长 101.6%。截至 2013年末,全省保险业实现承保利润 2.2 亿元 。其中,财产险公司承保利润 1.6亿元,人身险公司短期险业务承保利润 0.6亿元。
六、金融环境日益改善
(一)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 2013 年,吉林省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了有效平台;研究制定《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林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深入推进信用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工作方案》、《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信用信息征集规范》,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征信工作;积极推进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已完成基础性建设工作;第九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期间组织召开的信用建设高层联席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理念和实践经验进行了交流总结,对提升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完善小微企业和农村、农民信用信息档案,全面反映中小企业及农户的信用状况,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供信息支持。
(二)金融稳定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处非联《关于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吉林省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并会同省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综治考评机制,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畴;吉林保监局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在吉林省保险业开展反洗钱风险排查的通知》,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有效预防洗钱风险;进一步完善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修订完善《吉林省保险机构信访投诉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成立吉林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建立与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的对接机制,打造保险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的“绿色通道”; 制定出台《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 。 2013年,吉林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立案共 7起,未发生涉及全省金融稳定的重特大事件。涉案金额 3154万元,集资参与人 1525人。新发案件数量同比下降 87.9%;涉案金额下降 97.6%;涉案人数下降 82.3%,全省非法集资案件侦办处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吉林金融网成功上线运行
为促进吉林省金融行业加快发展,展现全省金融系统锐意改革、创新发展的整体形象,推动全省金融业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全省最大的项目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在吉林省政府网站的指导和支持下,经过 5个月的策划、设计、制作、测试等前期工作,吉林金融网( jr.jl.gov.cn)于 2013年 11月 26日正式上线试运行。
吉林金融网由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监局、吉林证监局、吉林保监局联合主办,定位于吉林省金融业官方网站,是吉林省金融行业信息权威发布的总平台与综合服务的总窗口。吉林金融网对外代表并展现吉林省金融系统全行业的发展形象,对内为吉林省所有金融单位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网络信息发布综合服务,致力于全面、及时报道吉林省金融系统各单位的发展动态、突出成就、重大活动等,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据吉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公室汇总分析,吉林金融网试运行以来,单月点击量已超过 83万次,日最高点击量突破 4万次。目前,吉林金融网已发布各类图文信息 2000余条,真实记录和反映了吉林省金融行业近期的重要发展动态。先后发布了“聚焦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调研组吉林行”、“吉林金融业力挺民营经济发展”、“金融创新观察:解围小微企业融资难”等专题报道,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收到各界人士的积极反馈。
目前,吉林金融网正在进一步制作完善之中。网站重点打造的“吉林省重大项目融资服务信息平台”,即将上线运行。该平台将为省内外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推荐优质的重大项目与重点企业,为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选择,实现项目与资金的有效、及时对接。这一平台的打造,填补了吉林省缺乏权威性、规范化、规模化互联网投融资对接平台的空白。与此同时,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融资案例、融资服务超市等在内的服务类栏目,也将陆续上线,成为吉林省金融行业权威、便捷、实用的综合性网上服务平台。吉林金融网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将在近日开通,通过移动终端和新媒体,进一步扩大吉林金融创新发展的影响力。
七、未来一段时期金融工作总体安排
2014 年国家将继续推动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货币政策将总体保持中性。未来一段时间,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融资总量,优化融资结构,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着力推动金融创新,继续推进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协调推进金融聚集区建设。
(一)着力扩大信贷规模。 一是充分发挥信贷资金主渠道作用。继续深化与金融机构总部合作,争取各金融机构总部对我省信贷规模和金融资源给予适当倾斜;积极做好中国进出口银行、汇丰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在我省落地。二是加强对全省特色城镇化示范城镇建设的金融支持。发挥国开行、农发行在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搭建联合投资建设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争取国家将我省纳入城市基础设施或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试点。三是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继续简化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流程,发挥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信贷补充作用。
(二)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一是支持更多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抢抓新股发行体制、优先股试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改革发展重要机遇,继续实施 “ 100 户企业上市培育工程 ” 和 “ 300 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 ” ,推动省内更多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股转系统等市场融资,力争上市企业数量不少于 3户,新增 3-5户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二是争取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支持我省建立东北亚金融资产交易所。三是着力挖掘债券融资潜力。全力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争取人民银行支持我省设立东北债券信用增进投资公司,扩大我省债券融资规模。四是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吸引和组建一批资产规模大、专业化程度高的股权投资基金及业务水平高、内控严格的基金管理企业,支持我省文化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积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化改革。 支持吉林银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尽早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力争新增 3家农村商业银行,全省农村商业银行总数达到 15家。推动吉林信托改制重组,优化股权结构。支持泛亚信托破产重整,尽快恢复运营能力。
(四)深入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 一是力争试点范围、贷款投放量实现新突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物权确权发证及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相关配套制度的构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县级物权融资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力争 2014年投放贷款数量突破 50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财政部支持设立吉林省惠农信贷周转保障基金。争取人民银行对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业务单设规模。争取银监部门对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存贷比等监管指标考核上给予适当放宽。三是加快推进物权融资试点工作。设立省级物权融资登记托管交易平台。支持县级物权融资服务中心加挂农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牌子,开展物权融资、物权登记和托管、物权流转交易业务,推进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模式向林地、粮食、草场、参地、水面等领域拓展。四是积极推动粮食收益保证贷款,着力解决粮食收储难、收储损失大和融资难等问题。五是配合省人大,力争出台《吉林省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管理条例》。
(五)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金融机构联合民营企业加快设立村镇银行,争取年内新增 1-2家村镇银行。探索开展农村土地银行、林业银行和人参特色银行业务。二是积极支持设立新型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三是加快建立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平台,组建吉林省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公司,增强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重大科技项目融资服务能力。四是推动设立吉林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公司,提供 “ 一站式 ” 式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各类银行设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分支机构,强化金融支持科技产业发展。五是支持金融资源集聚发展。配合长春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总部基地建设,支持清华科技金融园项目在我省落地。
(六)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务。 一是大力发展手机金融和网络金融业务。探索建立网上融资服务超市,集聚各类金融服务机构,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钱包、小微企业钱包、大学生创业钱包。二是提高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强与中国人寿等机构的战略合作,鼓励保险资金以多种形式投向我省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争取保监会支持在我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争取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在我省开展试点。
(七)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支持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协调各类融资平台对即将到期债务提前做好统筹安排。二是协调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加快陈积案件处置步伐。三是探索对民间借贷有效监测管理方式。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的全面监测和有效监管。四是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依法保护金融债权。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