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合肥市通过《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总部署和动员,全面启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等八个方面43条改革。这标志着在“改革再出发”征途中,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合肥版”正式拉开大幕。
实施意见确定总体方针和改革路径为“结合合肥实际,围绕市场化、法制化目标,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先行先试为标杆,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具体涉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八个方面共计43条改革举措。这些系统改革举措,囊括了所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且针对每个方面的改革均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在突出合肥特色中追求务实、管用和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合肥正按照八个方面的改革进行专项分工,组织市及各县(市)、区和基层单位群策群力,积极细化各项改革措施,加速落实和实施先行先试的“合肥版”,在全省率先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面对新一轮改革大潮,省委主要领导在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合肥代表团分组审议时,对合肥新一轮改革明确提出希望,要求合肥继续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先行先试,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先行城市。按照省委“合肥要先行先试、引领示范全省”的部署要求,合肥及时研究对策,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的意见,确定“继承、创新、先行、倒逼”的总体思路,迅速启动起草工作。
作为全省“领头羊”的合肥,近些年不断加速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战略,在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征程中,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最低价”中标招投标模式、“六分开”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等改革走在全国或全省前列。(许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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