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探索土地管理新办法 旧城改造将“先建后拆”

2014年03月27日 15:02   来源:安徽日报    杨旭 张沛

  拆迁安置采取“先建后拆”,工业用地试点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经营性养老产业用地以租赁为主……记者昨日从合肥市相关部门获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获得原则性通过,合肥市计划通过新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使用监管。

  推行“先建后拆”制

  今后城市建设涉及到的旧城改造、拆迁,将推行“先建后拆”机制,确保按时交地,解决拆迁难题。土地收储中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的,土地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现场看护,确保符合扬尘治理条件,并确保不被倾倒渣土。储备土地中,拆迁安置用地和配套教育设施用地将会应保尽保,节约集约用地。

  根据《意见》,被征土地的农民将可以自由选择享受养老保险制度还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征地程序、补偿标准将会更加规范,征地补偿款将会足额发放。

  先租后让 租让结合

  自今年4月1日起,将试点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制度,该制度将打破现有单一最高50年期的出让模式,让工业用地制度更富弹性,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先租后让的,应先确定租赁期(5年)、建设周期、税收、就业等相关条件,经批准一次性履行招拍挂程序。租赁期结束未达到相关条件的,土地予以无偿收回。租赁期结束达到相关条件并经批准,办理出让手续,出让价格执行当年(即出让手续办理年)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租让结合,是应根据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确定分期建设方案,合理确定出让和租赁的用地界限和范围。

  意见还规定每年集中开展1次闲置土地清理。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土地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阳光地产”杜绝圈地

  包括商品住宅、商业办公、旅游娱乐用地在内的经营性土地,今后将严格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经营性养老产业用地以租赁为主;从严控制商业住宅用地出让与工业、文化、旅游、商贸市场等项目捆绑,严禁政府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级土地开发。

  新规中,合肥市将实施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颁发划拨土地决定书时,应缴纳5%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交财政部门指定账户。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安徽商报 杨旭 张沛)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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