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吴官营乡的多位乡镇包村干部和当地村干部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反映:从2012年开始,该乡党委政府竟“不按实情按人头”向各村摊派“超生费”任务。
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是我国为控制人口增长而采取的一项经济限制措施。社会抚养费,在基层又被称为“超生费”。
2011年8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得向乡镇、村或个人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不得将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同单位或个人利益挂钩”、“各地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应该全部上缴国库……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
而记者调查发现,这笔高达400多万元的“超生费”去了哪里,鸡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吴官营乡目前竟无人能给出答案。
按每人73元的标准,为各村制定2013年超生费“征收任务”
同在吴官营乡,21个行政村的超生户缴纳超生费的标准却村村不同。
“每个村缴纳的社会抚养费都是乡里根据每村人口数,按照统一标准,摊派下来的。”再由村两委按季度对超生户征收。当地一位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去年超生费的收取就是按全乡每人大概73元的标准分摊到各村的。”
事实果真如此吗?
吴官营乡有包村干部告诉记者,有该乡2013年7月3日、9月10日分别下发的涉及三个片区共21个行政村的“计划生育任务表”为证。
记者在“计划生育任务表”上看到,三个片区的21个行政村不但有“四术任务”、“征费任务”、“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任务”,同时还有各村的“总人口数”。
“‘征费任务’就是指社会抚养费收取任务。”提供表格者介绍说。
经过计算,记者发现:7月3日下达的征费任务,21个行政村都是每村每人28元多;而9月10日下达的任务则规定,按照各村总人口数乘以20即为该村的征费任务数。
据介绍,摊派征费任务始自2012年,当年全乡21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了任务。“按全乡每人72元计算,共有人口2.8万人的吴官营乡,2012年至少征收社会抚养费201.6万元。远远高于2010年和2011年。”
记者了解到,以该乡人口1119人的郭庄村为例,2010年征收社会抚养费3万元左右,2011年为4万多元,2012年则完成征费任务8.06万元,比前两年之和还要多。
“社会抚养费是国家规定的,征收没错。”该乡一名村党支部书记说,“但收取应该实事求是,制定任务指标就成问题了。”他表示,不顾超生的实际情况,都按全村人头算,各村再将任务分解到村里的超生户头上,这就造成同是一样情况的超生,相邻两村的收费标准就不同。
更有该乡包村干部证实,2013年的社会抚养费收取任务是按照全乡每人73元的标准制定的,按此标准计算,全乡去年共收取社会抚养费204.4万元。目前,2014年第一季度的收取任务已接近尾声,“这季度任务的制定标准是人均20元” 。
为避免完不成“任务”被免职,村干部自掏腰包垫资
2013年5月,郭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新玉因为没有完成吴官营乡下达的第一季度2万多元的“征费任务”,被免了职。
“在大会上,当着全乡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还有乡镇工作人员的面,叶书记一句话就撤了郭庄村党支部书记的职。”一位去年5月参加吴官营乡计划生育工作全体大会的乡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叶书记”就是吴官营乡党委书记叶运波。
据介绍,李新玉被免职后,郭庄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委班子也随之解散,吴官营乡党委指派一名包村干部担任郭庄村党支部书记。一个月后,这名新党支部书记同样未能完成征费任务,也被乡党委免职;乡党委再次指派该村另一名党员担任支部书记。“这名党员明确表示:让我当可以,但不能让我管计划生育。”
李新玉则告诉记者,2012年,郭庄村之所以如期完成了8.06万元的征费任务,是因为他和包村干部出钱垫付了近3万元。而没完成去年一季度的任务,是他再也垫不起了。
两万多元的2014年首季度征费任务,郭庄村只完成了1万多元,3位新任村干部分别垫了800至1000元,仍没能完成任务。
采访中,吴官营乡、村两级干部均有人对记者表示,21个行政村的包村干部、村干部出钱垫付任务缺口,已是普遍现象。
完成任务返村15%,完不成任务截留“党建经费”抵顶
去年9月,鉴于征收工作推进困难,吴官营乡开展了一次“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
据参会的村党支部书记介绍,在相关会议上,乡党委主要领导还宣读了《吴官营乡党委、吴官营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活动被划分为三个任务阶段,该《方案》提到:“本次社会抚养费返还15%,直接返村。”而对于到时完不成阶段任务也提出了惩罚措施:第一阶段对片长、副片长、包村干部、支部书记通报批评;第二阶段写出书面检查,在全体会上作检讨;第三阶段完不成任务的,扣发工资,支部书记免职,解散村两委班子。
有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对于每阶段完成任务的,乡里也表示会按照各村规模大小,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现金奖励。同时也有包村干部告诉记者,因为没能收够超生费,上级通过乡镇划拨到村的有关经费,被乡里直接挪用抵顶该村的征费任务。
“贾庄、郝庄、刘庄等村的‘党建经费’就被乡里截留了。”党建经费是组织部门用于村党支部、村委会办公室维护和修缮等的专项经费。还有包村干部告诉记者,国家用于引水、修路、架电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一事一议”配套资金也被乡里以没完成征费任务的名义截留抵顶。
两年收取的400万超生费被打入乡党委书记已离职司机的个人账户
据有关人员按照征费任务标准估算,2012年和2013年,吴官营乡共收取社会抚养费高达400多万元。
各村收取超生费后交给谁?这笔巨额资金最终流向何处?
有多位包村干部向记者证实,钱由村支书收取后将现金交到包村干部手中,包村干部再将钱打到鸡泽县吴官营乡农村信用社的一个个人账户中。
吴官营乡党委副书记范动科向记者证实,这个个人账户的“汤”姓开户人正是吴官营乡的工作人员。“他是叶运波书记的司机。”
该乡工作人员对记者反映,叶运波的“汤”姓司机已经离职多年,但今年第一季度征收的超生费仍被要求打入了汤的个人账户。
4月3日,吴官营乡乡长叶学礼接受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该乡的社会抚养费收取符合国家政策。他同时告诉记者,按国家规定,社会抚养费应由县计生局直接收取,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干部都不能直接插手社会抚养费收取工作。社会抚养费收取金额则为夫妇双方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5倍。
随后,鸡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胡建岭则介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没有向乡里下过指标、任务,而且乡镇只能协助县局的执法中队开展工作,无权收取社会抚养费,乡镇唯一可以直接做的是计划生育普查工作,在普查中如发现计划外怀孕情况及时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汇报。
胡建岭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执法中队有权对超生情况展开调查和收取抚养费,具体流程是:执法中队发现超生情况后,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下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超生人员须在执法中队监督下到银行将社会抚养费打入指定帐号,执法中队开具相关票据;如超生人员不便或没时间到银行缴纳,由执法中队将社会抚养费代为打入指定帐号,并开具票据。
2012年以来,吴官营乡究竟有多少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鸡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又从该乡征收了多少社会抚养费?胡建岭告诉记者,这些情况要向今天下乡调研的局有关领导核实后才能答复。
截至发稿时,记者没有接到鸡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