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公益组织“小希望之家”发起人陈岚一直在为纪念两个饿死的孩子奔走。
2013年6月21日,1岁、3岁的两名南京女童被发现饿死在家中,遗体已风干。事件震惊全国。
“一年过得很快,很多人都忘记了曾经的惨剧。之所以纪念她们,是希望唤起社会的关注,让其他儿童身上不再发生类似的悲剧。”陈岚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道。
怎样才能避免类似南京幼童饿死的事件再次发生?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赵辉律师分析了悲剧发生的原因,“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两名幼童的父母都无法履行监护人应负的责任。”
在南京幼女饿死事件中,父亲入狱,母亲没有负责地照顾孩子。周边邻居都知道此事,但社区也拒绝了让孩子进孤儿院的请求,认为“娃娃有老子有娘,不是孤儿”。
为什么相关知情人员不采取措施?
赵辉解释,并非是旁人不想有所作为,而是“无据可依”。我国《刑法》规定的虐待罪、遗弃罪及《民法通则》规定的撤销监护权制度,在实践中很难发挥作用。赵晖表示,虐待罪属于自诉案件,就是让孩子自己去起诉父母,显然不大现实。
近年来,此类案例并非孤例。
2012年11月,5名男孩被发现死于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街头垃圾箱内。据了解,这5个孩子生前长期在外流浪,曾多次被当地警方送回家。但这些孩子的父母大都外出务工或忙于农事,很少与子女交流。
2013年5月,贵州省金沙县石场乡构皮村村民杨世海多年虐待女儿的行径被曝光。经查,杨世海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用毒打、开水烫头、钳子夹手、针扎手指、跪锯齿等方式,对其10岁的亲生女儿进行残忍虐待。
陈岚自己,就曾亲身见证“监护责任监督缺失”带来的后果。
2010年,陈岚通过论坛得知,天津一名出生仅24天的先天无肛女婴“小希望”被生父放弃救治。她立即和丈夫、朋友赶往天津。在一家临终医院,她见到了奄奄一息的“小希望”。但因为女婴家人不支持,陈岚除了帮忙联系医院救护,能做的不多。“小希望”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当时,女婴爸爸竟反问志愿者:“为什么不能让孩子安静地走?”这让陈岚久久不能释怀。
实践中,有谁能对不负责任的父母实施干预?
2014年1月20日,相关部门透露,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正在着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其指导性意见拟于年内出台。
陈岚听说此事后,受到极大鼓舞,“政府做了一件早就应该做的事。”她说,保护未成年人是所有现代文明国家都在全力投入的事情。“监护干预制度的出台,意味着‘国家亲权原则’的建立。国家主动担起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曾表示,从2013年5月起,民政部就在江苏、河南、四川等20个地区启动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的联动反应机制,推动构建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这相当于为未成年人织起了一张保护网,一环扣一环。每一环该负什么责任,一目了然。”赵辉评论说。
在经历过多次儿童被父母遗弃、虐待的情形后,陈岚心中有了一个清晰的概念,“父爱、母爱本质上是非常强大的,只不过这份强大需要周围人耐心的培育。”在她看来,干预父母的监督权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做好监测、预防,能避免绝大多数悲剧的发生。”
“小希望之家”志愿者曾接触过一个家庭。新生儿唇腭裂(俗称“兔唇”),让父母进退两难。陈岚说,小夫妻长期在外打工,家里人劝他们,悄悄地“扔了,再生一个”。
“小希望之家”的志愿者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马劝说小夫妻:“带孩子去医院看看吧,就看一看。治不好,你们再想其他办法。”小夫妻带着孩子上了省城的儿童医院。
医生看了一眼,说了一句话,小夫妻俩悬着的心就放下了。这句话是:“贫困家庭唇腭裂新生儿手术,医院免费做。”
没过几天,陈岚就听说,这对小夫妻带着孩子到医院做手术去了。
“人的心理就是这样的,一开始总是拒绝接受现实,总想着把孩子悄悄扔了、送人了,就当做这事没发生过一样。如果我们事先普及常识,做好心理辅导,父爱母爱就能战胜现实。”陈岚说。
这种事先的心理辅导干预,该怎样建立起来?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认为,建立社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服务机制是关键。
“让基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有未成年人的家庭为对象,做定期家访,根据专业知识进行风险评估。”童小军表示,这将是一套科学、有效的流程。她说,现在基层组织中并不缺乏相关岗位,“缺少的是把这些工作人员纳入到儿童保护体系中来的制度。”
童小军认为,建立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考核机制,将激活基层组织,让未成年人保护这张“网”落到实处。
在欧美发达国家,儿童保护及福利问题,很大一部分由社会组织出面,但前提是政府出面搭建平台。据了解,2004年,纽约市儿童福利局有员工14000多人,其中政府雇员6000多人,在社会各类组织工作的有8000多人,这8000多人都属于政府购买的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由政府主导,陈岚举双手支持。“有些事情只能由政府做,而且政府一定做得最好。”
在童小军看来,政府能够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做得更多、更好。“社会上有很多公益组织,但他们可能缺乏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官方可以通过规范管理、组织培训等形式,充分发挥公益组织的作用。”
童小军认为,政府一定要在立法上完善起来,发挥主导作用,规范各种民间组织,处理好当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相关人员不足、水平不够的问题。“没有政府强有力地介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办法充分开展下去。”(实习生 汪泉 本报记者 庄庆鸿)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