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今年我省将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53.91万元。我省确定2014年度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的基数为26955元,发放标准为53.91万元,比去年增加4.78万元。26955元的基数是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额,发放标准则是这一数额的20倍。发生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期间的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按此数据核定;如已按2013年标准发放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按新基数核定并补发。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