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遭曝光

2014年04月09日 10:48   来源:大河报   

  昨天,中央纪委公布183件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河南有4起。昨天,记者从省纪委获悉,这4起案件中,包括驻马店驿城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如华大操大办儿子婚事问题;安阳市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姬振国等7人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鹤壁市淇县文物旅游局借会议之机发放土特产问题;许昌襄城县颍阳镇卫生院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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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一副局长为儿子大操大办婚事案例

  回放:2014年1月6日,驻马店驿城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如华按照有关规定向驿城区纪委廉自办递交了儿子婚宴待客18桌的备案报告,宴请人员范围为亲朋好友及同学。

  1月10日至13日,方如华在天中会馆、江南人家等酒店分4次设宴32桌,且计划持续宴请,因被及时查处终止。除宴请报告的亲朋好友和同学外,方还通知并宴请了驿城区教体局二级机构、乡镇、区直等24个单位的部分工作人员,并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

  查处:1月20日,驿城区纪委给予方如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驿城区委免去其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和兼任的同级别职务,违规违纪收取的礼金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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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

  中心副主任中午饮酒

  回放:2013年9月3日中午,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姬振国、执法监察股股长刘志清,安阳县铜冶镇政府安全生产办主任吴文明、矿管站站长赵新国,善应镇矿管站站长石刚,工作人员吴永军、张书庆等7人中午下班后相约到水冶镇一酒店饮酒,其间将公务车辆停放于酒店门前。

  查处:2013年9月26日,安阳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分别给予姬振国、刘志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新国、吴文明、石刚、张书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吴永军行政警告处分。同时,追究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主任石修玉领导责任,责令铜冶镇、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向安阳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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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许昌市襄城县颍阳镇卫生院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

  回放:2014年1月16日,许昌市襄城县颍阳镇卫生院负责人姜铁军、会计任高锋,用卫生院经费购买当地土特产品(总价1620元)到郑州看望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查处:经襄城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姜铁军、任高锋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责成姜铁军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燃油费;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颍阳镇卫生院副院长杜要显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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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壁市淇县文物旅游局借会议之机发放土特产案例

  回放:2014年1月10日,淇县文物旅游局在郑州市安钢大厦召开“邀您鹤壁逛庙会——民俗文化节旅游推介会”,邀请郑州市重点旅行社和部分媒体记者等30余人参加。

  经淇县文物旅游局纪检组长李春阳同意,会议给与会代表统一发放小杂粮等土特产。

  查处:2014年1月17日,淇县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淇县文物旅游局纪检组长李春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淇县文物旅游局党委书记司国顺(主持工作)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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