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4年一季度CPI同比上涨2.3%

2014年04月11日 09:42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014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1%;食品价格上涨4.1%,非食品价格上涨1.5%;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2.8%。1-3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3%。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5%。其中,城市下降0.5%,农村下降0.6%;食品价格下降1.6%,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0.6%,服务价格下降0.1%。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35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2.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7.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7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7.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0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1.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6.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1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7%。其中,酒类价格下降1.8%,烟草价格上涨0.2%。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3%。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6%,鞋类价格上涨1.6%。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2%。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6.9%,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4%。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2%。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4.1%,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1%,西药价格上涨0.5%,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0.5%。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4%。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5.4%,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1.2%,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0%,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2.6%。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旅游价格上涨8.3%,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3%,文娱费价格上涨1.3%。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1%,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4%,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0%。

  据测算,在3月份2.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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