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环保事业的根基所在,基层环保工作做得如何事关环保事业全局的成败,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就是为环保事业强基固本。广西基层环保能力与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不相适应,为此,自治区环保厅确定2014年为“基层建设年”,筹措1亿元投入环保基层能力建设,坚决打赢基层建设翻身仗。
广西基层环保能力现状如何?与当前全区环境保护形势差距有多大?要实现强基固本该从哪些具体工作切入?如何保障基层能力建设顺利推进……记者进行了采访。
基层环保能力捉襟见肘
数据显示,近几年广西基层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有所加强,但是相对日益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而言,无论是人员、经费还是设备都严重不足。
记者实地调研看到有些环保基层单位处境尴尬。专业人员比例偏低、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是大部分基层环保单位的软肋。以博白县环境监测站为例,该监测站在岗人员25名,但全日制本科毕业仅1人,环保专业仅两人,全站无35岁以下人员,年龄老化严重,监测人员业务不熟,两台150万元的监测仪器到位一年了还没开箱,导致仪器闲置,资源浪费。硬件方面的缺乏也是基层环保单位普遍感到头痛的问题,一些县(区)环保局业务用房难以落实。天峨县环保局、监测站、监察大队共同租用县司法局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4间房总面积不足50平方米,实验设备只好堆放在不足两平方米的角落。由于技术用房严重不达标,一些环境监测实验及业务无法开展。一些市县新建的业务用房也未能得到有效使用,环保基层业务用房变成了多部门使用的行政办公楼。此外,部分市的环境应急机构虽已成立,但有的编制少或无编制,人手奇缺。一位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环保分局可现场执法的工作人员只有6人,却要负责监管辖区的近千家企业,任务繁重,由于人手吃紧,环境监测往往疲于应付,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办法对藏匿于深山中的偷排企业进行排查和监管。
上述情况与广西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不相匹配,与所承担的艰巨环境监管任务不相匹配。基于对环保基层能力严重薄弱的担忧、对几次污染事件原因的深刻剖析,自治区环保厅决定投入1亿元补偿基层环保建设多年欠下的旧账,破解当前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困境。
1亿元用在刀刃上
广西有14个市109个县,1亿元真正放下去,每个地方得到的钱不多,如何将1亿元用在刀刃上,让环保基层能力得到实实在在地提升?
“首先要克服思想上的误区,基层建设不是简单的建房配车、添置设备、增加编制,不是自治区环保厅单打独斗、孤军奋战,更不是基层部门等、靠、要,而是一个全面、动态、持续的系统工程,是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互动过程。顺利推进环保基层建设关键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檀庆瑞一语中的。
“配齐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固然重要,但更要在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上做足文章。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因此要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环保专家称。从调研情况看,全区市县环保部门普遍存在专业人员少、持证上岗人员少、独立操作仪器人员少的“三少”现象。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已迫在眉睫,所以提高业务能力和队伍作风建设是此次基层能力建设的重点。“今后,市县监测站由于人员素质、业务用房等原因,导致下拨的仪器设备没有充分利用起来的,我们将强制调整给其他市县,以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避免资源浪费。”
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等、靠、要”的思想较严重,对新的污染束手无策,对老的污染无可奈何。为此,自治区环保厅将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基层建设,充分发挥点对点帮扶的作用,尽可能为市县环保局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和机构。同时要求各市县环保部门既要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的支持,更要主动争取地方党政的支持,力争将环保能力建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据悉,基层建设年的具体目标是,到今年底,全区36个县监测、监察、应急能力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14个市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到2015年,全区环保监管机构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执法装备配备满足监管需要,监管人员素质得到提升,力争14个市监测、监察、应急能力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56个县(市、区),监测、监察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达标率在75%左右,全区基层能力建设水平达到全国西部中上水平。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两驾马车”,也是衡量环保能力建设是否提升的主要指标,要固本强基必须实现二者的并驾齐驱。为此,必须加强环境监测及预警能力建设,推进基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配强市级,配齐县级,给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等所在县补充必要的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推动县级环境监测站形成监督性监测能力,完善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同时推进基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齐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设备装备,着重加强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等所在市、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力争实现14个市推广运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在上述基础上,同步推进基层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促进基层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
量体裁衣层层推进
要让基层环保能力脱胎换骨,必须有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为此环保厅制定配套保障机制,争取自治区制定出台加强全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各级政府提出明确要求,使其将本地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所需支出纳入同级政府预算予以重点保障。
实行厅领导点对点帮扶。自治区环保厅每位厅领导确定1-2个市及县作为联系点开展对口帮扶,并通过项目带动、资金支持等方式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帮助对口环保局开展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对于环境监管能力较强的南宁、柳州、桂林市环保局,则分别负责帮助辖区内2个县通过监测、监察标准化验收,其余每个市负责对口帮扶辖区内一个基层单位。
实施千人培训计划。采取培训班、技术大讲堂、巡回指导、技术大比武、应急演练以及挂职锻炼等方式,分层次开展监管和现场执法、监测、应急业务培训。自治区环保厅将对100名基层环保局局长、500名基层监测人员、500名监察应急人员、50名固体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市也要对辖区100名县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业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对能力建设开展较好、成效显著的市县,予以重点扶持;对能力建设工作推进较慢的市县,将调整扶持资金和项目,并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限批等措施,确保基层建设稳步推进。
此外,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积极协调组织部门建立环保部门干部任用激励机制,完善、规范环保行政过错问责机制,协调监察部门制定环境监管履职免责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