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职工因工死亡补助金调整至53.91万元

2014年04月15日 15:07   来源:西安晚报    郭欣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西安市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539100元,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相关人员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计算。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精神,我市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为539100元。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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