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西宁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海瑛在会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调查中不仅要调查信访举报反映的直接问题,还要深挖损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背后的腐败问题。
马海瑛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要完成“规定动作”,还要做好“自选动作”,要充分利用好送到家门口的信访资源为民办实事。在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办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要沉下身子,带案下访,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措施、定时限、定质量等具体措施。在案件查办上,要加大与公安、检察、法院、组织等部门的协作办案、联合办案工作力度,达到“1十1﹥2”的培增效应。同时,要强化责任,加大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的职责,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任务落实的重要手段,对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以及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如果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者发生系统性、普遍性、区域性的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将倒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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