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部分药品限定最高零售价

2014年04月17日 09:45   来源:西宁晚报   

  根据现行政府定价药品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西北五省(区)药品价格协调的基础上,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二陈丸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据悉,此次制定公布价格的药品为列入我省政府定价目录内的OTC中成药品种,共253种,省发展改革委在公布这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通知中指出,此次规定的价格仅限于标注的生产企业执行,其他生产企业不得执行;各级医疗机构执行的招标采购药品零售价格低于此次规定价格的,维持原价;高于规定价格的执行规定价格。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公布的价格。

  根据通知所列,此次限定最高零售价的药品包括水丸类二陈丸、膏剂橘红痰咳煎膏、胶囊类蛇胆陈皮胶囊、片剂克咳片、口服液牛黄蛇胆川贝液等,常用药中,规格10毫升的牛黄蛇胆川贝液每支(瓶)最高限价2.3元, 0.3g×60粒的桂龙咳喘宁胶囊每盒(瓶)15.8元,0.4g×12粒的养胃舒胶囊每盒(瓶)16.2元,规格0.11g×24片的安神补脑片每盒(瓶)8.8元,60g的木香顺气水蜜丸每盒(瓶)5.2元,0.29g×48片的花红片每盒(瓶)22.5元等。

(责任编辑:秦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