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旅低成本揽客 游台湾强制游客购物被处罚

2014年04月17日 13: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蒙鸣明

  资料图:在台湾游的指点购物点内,销售人员向游客介绍钻石珠宝等商品。 蒙鸣明 摄  

    南宁市旅游局16日发布旅行社行政处罚公告,对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低于成本价格招徕旅游者,指定购物场所强制购物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去年年底,中新网记者以4380元人民币的价格报名参加广西国旅的台湾环岛游,在8天的行程中,每天都被安排到指定购物场所,在一些封闭式的购物店,游客被要求必须停留一小时才能走出商店。

  在岛内旅游期间,导游不断暗示或游说游客购物。回程后记者向南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交相关证据,管理部门随后展开调查。

  4月16日,南宁市旅游局在其网站上公布处罚结果。该处罚公告称,广西国旅以低于旅游目的地正常接待成本价格招徕旅游者,以明示和直接安排的方式要求旅游者到其确定的场所购物,并以明显低于正常接待服务成本将旅游业务交由地接社接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同时,该公告还指出,广西国旅的旅游合同未载明地接社基本信息及导游服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条之规定。

  依据旅游法规定,南宁市旅游局对广西国旅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罚,广西国旅台湾中心自下发该处罚决定之日起停业整顿五天,并对该旅行社处以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629元,合计54629元。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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