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产业15%税率优惠不含金融业

2014年04月18日 10:05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地税局已披露《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根据目录,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产业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四大类,但占入驻企业数量六成的金融业并不在其中。

  “前海产业优惠目录”被外界认为是前海最大的优惠政策。本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横琴、平潭、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很快横琴和平潭的目录就发布出来,但均不涉及金融业。

  记者注意到,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包含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四大类21小条,其中现代物流业4条、信息服务业8条、科技服务业4条、文化创意产业5条。

  深圳市地税局介绍,对设在前海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企业既符合此次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其中符合其他税率优惠条件的,可以选择最优惠的税率执行;涉及定期减免税的减半优惠的,应按照25%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悉,该优惠政策适用时期为自2014年1月l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共7年,从2014年第一季度开始,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可以享受15%税率优惠政策,以前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再退还。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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