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营改增"征税今上线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降2%

2013年08月01日 17: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张玉玺

甘肃国税开出的首张“营改增”发票。 张玉玺 摄

  1日0时0分,甘肃“营改增”首张发票在此间国税办税大厅被打印出票,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原先地税征收的5%降至3%,税负减轻。

  1日凌晨,当地官方举行“营改增”上线仪式,来自兰州陆康运输有限公司的丁明华成为甘肃“营改增”的首个纳税人,刚刚缴完税款的她说,“比以前少缴了将近一半的钱”。

  丁明华称,以前地税的营业税按照5%征收,现在改为增值税后税款除以1.03再乘以3%征收,比降低2%还多。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就是将原来由地税部门征收营业税改为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 此次“营改增”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营改增”后,小规模企业的税率将由原缴纳营业税的3%和5%统一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以不含税销售额计税,因此改革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均会下降,最高降幅在40%左右。

  去年,上海市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随后北京、江苏、安徽等12省市相继开展这项工作。今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在全国推开。

  此次“营改增”税种包括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除外),加上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签证咨询、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服务。(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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