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广州的这宗“跳桥秀”,导致海珠桥堵塞5个小时 羊城晚报记者 汤铭明 摄
3年85宗!广州多个职能部门邀请专家市民支招如何防范
处罚“跳桥秀”当如查酒驾?
17日,广州市政法委通报了近年来广州市的“恶意跳桥”行为,并组织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法院等职能部门领导及律师代表、高校法律教授、市民代表等数人召开座谈会,请专家市民支招如何减少这种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据统计,从去年以来,越来越多外省市人员来广州“跳桥”并提出与广州毫无关系的利益诉求。会上有市民提出,跳桥多是“作秀”,为何不效仿“酒驾”的处理办法,严惩“恶意跳桥”。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尹安学 通讯员 刘火燕
专家建议:
恶意跳桥应入刑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骆振辉通报称,从2011年至今,广州已经发生85宗攀爬桥梁警情,非自杀性质有73宗,即人们常说的“跳桥秀”。这73宗中,共有97人爬上桥梁。就在几天前,又有人爬上海珠桥,以“跳桥”为讨薪砝码。今年以来,发生在广州的攀爬桥梁警情就已有9宗,多数都属于“恶意跳桥”。
广东警官学院教授马建文认为,近年来广州发生的跳桥事件中,多半都是“秀”,跳桥没有成本,又能引起公众关注,是最廉价的“作秀”方式。跳桥者多在人车流量较大的时间出现,目的就是引起公众的注意,结果必然造成交通拥堵。马建文举例道,“据统计,在广州,2009年5月1日,陈富超的跳桥秀就耗费了100万元左右的社会成本;2012年4月15日,广西柳州红光大桥上演了一出11个小时的跳桥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00万元。这些还没有计算社会、消防、急救等部门为及时救人所承担的风险成本。”
他认为,跳桥秀主体的责任成本过低,将其入罪,可以有效遏制这一行为的蔓延。他还建议,应当将此类行为规定在未来的刑法修正案中,并可以将单人三次以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刑罚。“具体来说,应当对三次以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或极度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跳桥秀行为,处以刑罚。对初次犯罪者,判处管制并限期改正;对处罚完毕后再次扰乱公共秩序、交通秩序者,处拘役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5次以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首要分子,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马建文说。
马建文的说法也得到了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志军、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成勇、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等人的赞同。
市民声音:
不要过分关注他
座谈会上,市民代表也提出了自己的声音。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李德富老师对“恶意跳桥”行为深恶痛绝。让他不明白的是,从已经发生的恶意跳桥事件看,恶意跳桥者大多数其实是不想死的,我们为什么要这么重视这些人?
李德富回忆自己三年前在南京的所见,当时,他和朋友在南京游玩,经过南京长江大桥,一名男子也是爬上了高桥,声称要跳下去。李德富在桥下看了半个小时,男子都没有跳,“那里基本上没有什么保安值班,也没有救生艇在伺候着”。时间一久,无论是跳桥者还是市民都会觉得无趣,来往交通依然如故,过往的行人最多路经时车开慢一点,看一眼,也就走了。
而在广州,“每次发生这种事件,广州警方都要出动警力,医院要出动救护车,消防部门要出动消防车等,还要封路,上班族苦不堪言”。李德富建议:“防该防的,做该做的,不过分关注去哪儿跳,跳哪儿”,“他有困难有诉求应该寻求一个正当合法、不损害公共利益的途径去解决”。
防范举措:
桥梁周边多巡逻
骆振辉表示,广州警方未来将重点加强桥梁周边的巡逻,积极协调桥梁管理责任单位,在尽可能不影响城市美观和桥梁功能的前提下,通过物理的手段提升物防的能力,采取防攀爬的措施,并设置提示和警示的标识。
此外,还将指导桥梁管理责任单位落实专人看管,落实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劝阻,不给跳桥者有机可乘,将跳桥者遏制在初级阶段。在处置方面,广州警方将依靠110进一步加强处置联动机制,联合信访、劳动、卫生等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恶意跳桥。骆振辉表示,公安机关将坚决严厉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恶意跳桥者行政拘留。
警情
2011年至2014年4月14日,广州已发生攀爬桥梁警情85宗,其中73宗为非自杀性质,73宗警情中共有97人攀爬桥梁,近九成攀爬桥梁者非本地人。
2011年:12宗,2012年:31宗,2013年:33宗,2014年:9宗
原因
73宗非自杀性质:一类是当事人反映各种诉求,即“跳桥秀”,欲引起社会关注,希望自身的诉求得以解决;一类是当事人处于悲观厌世、精神疲惫、精神恍惚而攀爬桥梁。
诉求
近7成非广州本地的问题和矛盾。
地点分布
主要集中在城区交通繁忙的跨珠江大桥的桥梁:海珠桥24宗,解放大桥11宗,猎德大桥11宗,珠江大桥7宗。另外,江湾桥4宗,鹤洞大桥4宗,新光大桥2宗,人民桥、广州大桥、洛溪大桥各1宗,城市立交桥上4宗。
结果
97名攀爬桥梁人员当中,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的1人,被行政拘留处罚的39人,经警告教育释放的36人,责令由家属带回严加监管的10人,现场自行离去的2人。
影响
近两年,广州恶意跳桥每宗持续时间短则十来分钟,长则十几个小时,持续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的达70%。在持续1小时以上的人群中,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以上的占40%,持续时间最长的为14个小时。每次恶意跳桥都严重影响了周边交通道路,严重影响了市民正常的出行生活。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