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辆年审窝案昨开庭 车检公司300多万行贿交警

2014年04月22日 09:17   来源:羊城晚报     

  检测站老板被控向交警四领导行贿325.5万

  被告否认行贿交警支队长,辩称两人是“合伙”投资关系;该案31名检测站人员过堂,近200名家属旁听

  震惊政界和坊间的“佛山车辆年审窝案”21日上午在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包括汽车检测站老板、检测员和分析仪公司工作人员等多达31人过堂受审,近200名家属进行了旁听。

  据检方指控,佛山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泓信检测站”)和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简称“罗南检测站”)老板李劲,曾向佛山交警支队四位领导行贿325.5万元。其中,历任佛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和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宏强,先后以“投资分红”的名义收受了179.5万元的好处费。不过在21日庭审时,李劲对行贿王宏强的情况矢口否认,他辩称,两人之间其实是“合伙”关系。

  被控以“分红”名义行贿

  根据检方指控,2007年,李劲在筹建泓信检测站过程中,为得到时任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宏强对检测站业务的关照,方便日后为检测站解决问题,提议王宏强在其检测站“投资”20万元并分“利润”,王宏强同意并交钱给李劲。2008年年底,李劲在该检测站正式运营后,以“回本”名义交给王宏强人民币20万元。

  2009年,李劲在筹建罗南检测站期间,又向时任交警支队支队长的王宏强提议继续“投资”该站分利润,王宏强同意但未实际出资。筹建过程中,王宏强为该站的经营权审批以及租地等事项提供帮助及关照。后该站经营期间,李劲利用价格联盟、作假手段和作弊软件等方式经营车辆年审检测业务并从中谋取暴利,王宏强知情但未制止。

  为感谢王宏强的关照和帮忙,李劲于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间,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多次送给王宏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70万元。

  2009年至2013年,李劲为得到时任交警支队支队长及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宏强的关照,联合甄小勇(另案处理)等其他检测站老板一起以“应酬费用”名义先后共六次送给王宏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0万元。其中9.5万元由李劲出资。

  为减支出多次给好处费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佛山当时摩托车检测协会规定,为了平衡各个检测站之间的利益,检测数据多的检测站需要按照每辆车130元到150元不等,分给其他检测站。为减少该部分支出,李劲让时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检审中队中队长的陈特旭和时任检审中队指导员的林玉宇改少检审中队每月统计上报的泓信检测站检测数据。同时,也为与二人搞好关系,李劲多次送给二人好处费共计每人50万元人民币。根据检方的指控,这两人先后为李劲的公司减少6000-8000辆的数据。

  2011年11月至2013年初,罗广贤接任检审中队中队长,其与指导员林玉宇继续采用上述方法帮助李劲。此外,二人还应李劲的要求,帮该检测站将部分不符合年审标准的车辆通过直接签章的方式通过年审。李劲分多次送给林玉宇、罗广贤好处费,分别共计人民币28万元、18万元。

  纸包不住火,2013年7月,佛山市纪委在掌握部分证据的情况下决定对此事立案调查。收到风声的林玉宇立即向检察机关自首,主动供述了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其在被纪委双规和检察院调查期间,主动提供了王宏强和一商人之间不正当经营往来的线索。林玉宇称,自首时的笔录中并没有这些内容,因为“王是副局长,我怕他报复。”

  5640辆不合格车作弊过关

  除了被指控行贿罪外,记者还了解到,2011年5月,罗南检测站开始运作经营,李劲请来鑫骏汽修厂原老板黄国年为该站管理负责人,站长黄锦成和副站长唐国斌协助黄国年负责站内日常运作。期间,李劲为获取高额利润,要求该站以每张约人民币500至800元不等的高价,出售由佛山市物价局定价为每张人民币180至230元的《佛山市禅城区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并通过黄国年授意该站工作人员易健秋、黄剑斌等人,对购买了上述高价表年审的大量存在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擅自改装等问题的车辆,使用冒充顶替或修改数据等各种造假手段使检测的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而使不合格车辆违规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012年上半年,为逃避佛山市质监部门在罗南检测站安装的“黑匣子”的监控和继续获取高额利润,李劲出资通过被告人朱德略找来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的何勇、张卓豪,在该站安装了一套检测数据造假作弊软件系统。

  检方查明,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间,罗南检测站共检测车辆53534辆。其中,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额检测费用后,仅使用造假作弊软件系统通过年审的不合格车辆就高达5640辆。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李劲辩称 不是行贿是“合伙”

  对于检方指控,李劲当庭表示了异议:“说我行贿王宏强170万那里,不是事实。”李劲辩称,他与王宏强之间其实是“合伙”关系,王宏强本身就有20万元投资,所以他拿到的钱应该是分红。

  检察官随后在询问中回应:王宏强所谓的“投资”其实发生在抽检泓信检测站时,而且后来李劲已经把作为成本的20万还给了王宏强,170万元的“投资分红”则是在罗南检测站的,这与王宏强的“投资”一点关系都没有。

  罗南检测站管理负责人黄国年作为第二名出庭接受质询的被告人,其接受询问的时间超过了半小时。在供述时黄国年曾表示,自己将1900多万元的利润给了李劲,罗南检测站的利润非常丰厚,但是他本人没有分红,钱全部都到了李劲那里。李劲的律师质疑这1900多万元是否有记录,黄国年表示没有记录。

  此外,律师质疑黄国年口供的形成过程,“根据提讯证和相关材料显示,你一共接受过32次提审,但其中只有9次形成了笔录,23次提讯材料缺失,这是为什么呢?”“我不知道。”随后律师还不断地就口供进行质疑,最后黄国年被问得有些厌烦:“你问来问去老是这些东西,我都说不知道了。”

  现场花絮

  被告太多需要编号

  记者了解到,该案一共涉及31名被告人、2个被告单位,其中一人因身体疾病原因未能出庭,法官当庭表示对其中止审理。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被告人数实在太多,法官事先给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一个印有数字的号牌以示区分,被告人及律师发言前先要“举牌”以确定身份。

  另外,现场来了约200名欲旁听的被告家属。法官将庭审的地点安排在南海法院第五审判庭,旁边的第四审判庭有两台电视实时直播隔壁庭审实况,让家属旁听。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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