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提出“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依法平等向民间投资开放”,以金融、铁路、能源、电信等行业为突破口,加快向民间资本推出投资项目。
除重大公共利益项目外
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
记者了解到,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政府将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同时,全省将制定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调整和缩小核准项目范围。对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并严格实施核准事项公示制,一次性告知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全面公开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探索国有资本退出机制
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境内外上市
指导意见显示,全省将研究制定鼓励民间投资通过特许经营、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参与改制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省内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项目的具体办法,并采取放宽市场准入、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加快进入。此外,将以金融、铁路、能源、电信等行业,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等领域为突破口,加快向民间资本推出投资项目。
此外,在规范拓展政府融资渠道方面,对已建成的经营性项目,将探索国有资本退出机制,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资产变现等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记者 董亮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