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纵火案庭审第二天 房东夫妇口说认罪却翻供

2014年04月25日 09:36   来源:羊城晚报     

房东妻子受审时掩面哭泣

 

  房东受审羊城晚报讯 记者谢颖摄影报道:长安纵火致4人死亡案24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继续公开审理。房东夫妇戴某轩、李某珍被控寻衅滋事罪。庭审中,夫妇两人均表示认罪,但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夫妇俩又都当庭翻供。戴某轩坚称自己未跟保安公司的人约定用暴力解决问题,也不涉及金钱报酬。其妻李某珍则称,在火灾发生之前,对所有事情均不知情。

  曾花钱找保安公司收租

  戴某轩在庭上称,当时由于想重建大楼,所以想收回合同未到期的店铺。第一次,他和妻子去到陈汉泉店里谈,他提出赔偿陈汉泉,陈汉泉表示愿意,但并未当场定下具体赔偿金额。

  隔了几天,他又一个人去到陈汉泉店里,问陈汉泉定下具体金额没有,陈汉泉说没有,“我就说我到时找朋友过来计算下这个数”。

  戴某轩说,之后和侄子戴某兄说起这个事,戴某兄说他找他的经理去做。此前,戴某兄所在的保安公司曾经为戴某轩成功收回过出租房。(戴某轩称,当时因为时代广场一个房子到期,但二手房东不愿意搬走,于是他找到了保安公司,据他回忆,当时保安堵住店铺门口,后来把对方从房子里拖出去,才解决了此事。当时,戴某轩付给了保安公司8000元报酬)。

  而在前天周某龙的当庭供述中,也提到过这个保安公司,称除了正常工作外,也从事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其中包括为人收租“收数”。

  否认在公安机关的供述

  昨日在法庭上,戴某轩对检察机关指控他寻衅滋事罪表示认罪,对起诉事实也无异议,但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戴某轩对自己先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又屡次进行了否认。

  公诉人出具其在公安机关供述笔录上显示,戴某轩之前交代称“之前时代大厦铺位找保安公司收铺时,主动给过保安公司8000块报酬,所以这次保安公司帮他谈好了他也自然会给,保安公司的人也是明白的。”戴某轩当庭对此否认称,他请人帮忙收回陈汉泉所用铺位时,并没有承诺给保安公司报酬。

  随后,法庭向被告人戴某轩出示了公安机关的笔录,戴某轩对着笔录仔细阅读了几分钟,他才转而承认笔录属实。

  而房东妻子李某珍在受审时,审判长问她是否认罪。李某珍说,只要她的行为构成犯罪她就认罪。

  在检察机关讯问时,李某珍称自己到了火灾发生后,才知道有打砸之事,与其在公安机关供述的不一致。不过李某珍后来又当庭翻供称,自己曾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不属实,对于为何有不属实的供述,李某珍哭着称,“当时他(老公)身体不好,我本来想为他承担责任”。

  房东与侄子各执一词

  庭审时,关于戴某轩找保安公司是否给报酬?是陈某光个人帮忙收铺还是付钱找保安公司收铺,在此问题上,戴某轩与侄子戴某兄各执一词。

  戴某轩坚持认为,当时他找了陈某光,是陈某光个人帮忙来解决收铺之事,根本没有谈到报酬,但戴某兄当庭供述中却表示,当时戴某轩和他说“我比较忙,找保安公司帮我谈,看4万块能否谈下来。”

  至于是否约定用哪种方式来谈,戴某轩表示,自己明确说过不要用暴力,并且当时他找到陈某光去收铺时,认为陈某光“他是个保安,为人应该很正派。”

  戴某兄说,戴某轩当时没约定用什么方式去收铺。在打砸事后确实与他说过,既然陈汉泉报警了就不要再用暴力,但之后也没说不要再去收铺。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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