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居民收入比同期增长11.1%
4月25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最新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一季度,山西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97.0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4.11元,增长11.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据介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03%。我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927.4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0.28元,增长10.03%。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047.9元,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2个百分点。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7%。一季度,我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68.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5.9元,增长12.7%。其中,我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为1239.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6.68元,增长18.9%;经营净收入为583.9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元,增长0.2%;转移净收入为392.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12元,增长12.65%;财产净收入为5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6元,增长36.7%。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