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办法:5月11日起填志愿

2014年04月30日 09:31   来源:新华网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今天发布2014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今年,考生可在5月11日9:30至13日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填报志愿。

  根据“提前招生录取”操作办法,获得推荐生资格的考生需在进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库后,才可以填报推荐生志愿。符合上海市中招报名条件但未获得推荐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填报自荐志愿。

  今年网上报名的时间为5月11日9:30至13日12:00。“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可以在填报志愿时间段内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但需要注意的是,5月13日12:00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撤销志愿或补报志愿。

  据上海市考试院介绍,“推荐生”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按第一、第二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推荐生”可于5月26日9:30至27日12: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询第一、第二志愿的预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就读学校或区县招办查询。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于5月28日9:30至29日12:00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如果考生在5月29日12:00前不填报征求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自荐生”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平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根据填报志愿情况自主确定面试及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必须在5月24日至27日的时间段内(具体签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与一所招生学校现场进行网上签约,签约时由考生本人和家长至招生学校,一旦输入填报志愿的密码即表示签约成功,预录取以网上签约为准。

  另据了解,6月7日前,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公示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所有“提前招生录取”的预录取考生均须参加2014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须达到上海市统一划定的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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