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通行费拟涨价25%,多家媒体记者获悉后,欲报名采访于5月16日举行的价格调整听证会,被广西物价局拒绝。8日广西物价局回应此事,称限制媒体采访听证会是因为场地太小。
4月30日,广西发改委在其官网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的公告》,就全区高速公路通行费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其中调整涉及面最大的是一类车,即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公告称2008年1月1日及之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将一类车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4元/车公里调至0.5元/车公里。涨幅达25%。
多家媒体5月7日联系广西物价局,报名参加16日举行的价格调整听证会,被工作人员告知报名截止时间已过,不再接受媒体记者参加。对方同时介绍,本次听证会规定只有8家媒体参加,除邀请的5家媒体外,另外三家是报名后随机选取的。
8日,记者再次电话联系广西物价局,询问听证会限制媒体采访的理由,对方以不便在电话中说明为由拒绝。
而当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广西物价局,该局价格综合处副处长金庆会回应称,限制媒体参加听证会的数量,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的,即“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据金庆会介绍,此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旁听代表、媒体记者及工作人员一共60多人,因场地限制,对旁听和媒体记者人数进行了限制。
记者随后对此次听证会举办地——南宁桃源饭店进行了解,获悉听证会在该饭店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室面积为573平方米,足够承接百人以上的会议。
据悉,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24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0人,但公告中没有就代表产生的方式进行说明、也没有公告这10名消费者代表的职业。自公告发出后,面对社会质疑,相关部门一直未对此次广西高速公路收费调整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说明。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不得拒绝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