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烟花爆竹经营限制放宽 不安全一律不予许可

2014年05月09日 19:45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省安监局7日就改进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作出调整,废止原有的“一百万人口以上县市区不超过3家批发公司、一百万人口以下县市区不超过2家” 等妨碍市场竞争的限制;同时加强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行为一律不予许可。

  据省安监局介绍,我省少数地方擅自设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数量,擅自增加准入条件,一些企业甚至垄断经营,妨碍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省安监局对全省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作出调整。

  新规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要对实施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无法律依据所作出的对本地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数量和进销货渠道限制等规定,要依法予以撤销或修改。

  安监部门在受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时,要特别严格审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条件及其仓储设施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和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认真核定仓库最大储存能力,使其储存安全条件和能力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颁发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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