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藏经济发展,金融涉农贷款已经成为农牧区群众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发展特色产业的重要方式。一批批农牧民通过国家给予西藏的特殊信贷政策,脱了贫,走上了发家致富路。
“十二五”期间,特殊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由“十一五”期间农行西藏分行一家机构扩大到所有在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同区域发放的贷款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政策得到有效实行。下一步,全区各级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将结合我区实际,确保金融各项工作进一步“下沉”,不脱农、多惠农。
有一组数据:全区涉农贷款余额2010年末仅56.27亿元,到2013年末增长到150.06亿元,2014年第一季度,达到178.9亿元,为农牧区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2014年3月末,西藏本外币各项贷款突破1200亿元,较年初增长12.1%,其中,实行特殊费用补贴政策促进信贷资金投放成效显著。这组数据表现了西藏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在不断丰富和完善“三农”金融政策体系和组织机构体系,创新工作思路,深化金融服务,有力支持农牧民增产增收和农牧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上取得的突出成绩。
加快完善服务体系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近年来,西藏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农牧区金融领域的改革措施不断推出,农牧区金融环境不断改善,有力支持了农牧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
据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负责人介绍,农牧区金融服务体系正加快完善。截至2013年末,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677个。西藏首家村镇银行——林芝民生村镇银行在2013年末开始试营业。全区682个乡(镇)中378个乡(镇)设有金融服务网点,助农取款点总数达到1419个,其中POS机948台,智能支付终端471台,助农取款服务点已覆盖全区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全区银行业从业人员7926人。全区证券营业网点6家,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6家,较2012年新增1家,全区担保公司13家,小额贷款公司21家。
涉农政策不断丰富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现代化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也是关键所在。
“根据中央对于西藏‘特殊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定位,去年我们调整了我区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我区除小康户以外的所有农牧民到户贷款都能享受到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同时,通过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项目、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县及县以下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在明确扶贫责任的前提下都能享受到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目前,我区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在农牧区实现了全覆盖,是全国政策覆盖面最广的。”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负责人说。
注活力促“三农”发展
长期以来,全区银行业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农牧区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加大农牧区有效信贷投入,在支持农牧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今年3月,全区涉农贷款余额178.9亿元,增长19%;扶贫贴息贷款余额97亿元,增长26.6%。累计发放“四卡”43.9万张,全区以“四卡”为载体,建立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档案约43.8万户,建档面91%,评定“信用乡(镇)”344个、“信用村”3451个,农牧民小额信贷余额89.8亿元。全区助农取款点总数达1601个。2013年,西藏保险业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0.94亿元,同比增长9.45%;农业保险赔款支出0.33亿元,同比增长0.91%。
“下一步我区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农牧区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强化政策支撑,提高服务水平,扩大金融网点和服务覆盖面,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的格局,在有条件的地方都要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在农牧区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保险帮助农牧民规避风险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要全面实现年初提出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突破500亿元、涉农贷款突破200亿元、扶贫贴息贷款突破100亿元”年度目标。下半年,力争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和扶贫贴息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