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大通现代农业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经营,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近日,大通县出台了《大通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今后该县农民将拥有新的“身份”。
本办法将新型职业农民按类型划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以及社会服务型三大类。生产经营型主要是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专业技能型主要是农牧业工人、农牧业雇员等;社会服务型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人员。按照生产经营规模、生产销售效益额、牲畜存栏量、商品率、设施设备等认定标准,将该县的新型职业农民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按相应条件进行认定。资格认定采取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及德绩并重的原则。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优先享受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接受政府的跟踪管理服务。
(责任编辑:徐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