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协会老板拒付员工工资被批捕 欠薪20万后失踪

2014年05月13日 15:29   来源:人民网    林雅婷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宗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法定代表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犯罪嫌疑人陆某某拖欠公司10名员工工资,数额达20万余元。目前,已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1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深圳市某协会,并任协会法定代表人。协会成立后,陆某某招聘一些员工到协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  

  该协会系一家非营利性民间组织,依靠发展企业会员收取会费维持日常运作,协会银行账户只有陆某某一人可操作。2013年10月起,陆某某以协会出现财务危机为由,不支付员工工资,至当年12月,陆某某开始不去协会上班。而被拖欠共计20余万元工资的10名员工,在多方寻找陆某某无果后,于2014年1月初联名向相关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至1月底,因陆某某仍未有任何消息,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将该案移交至警方,警方于2014年3月底将陆某某抓获归案。经查,在此期间,陆某某一直没有联系员工和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也没有支付过拖欠员工工资。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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