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此次《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内容只涉及“单独两孩”政策相关条款,如表决通过,最快本周即可施行。
据悉,本世纪以来,贵州省与全国一样,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贵州省家庭规模也在缩减,户均人口由2000年的3.74人降至2010年的3.24人,独生子女家庭145万户,家庭传统功能进一步弱化。
为有效缓解上述矛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之“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的”。
此外,还将夫妻双方是农民,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之“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内容删除。
据了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对《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其他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但需要时间调研和论证。由于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此次修改暂不考虑。
据会议议程显示,本周六将对《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如表决通过,则《条例修正案(草案)》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悉,相关部门随后将即时公布具体实施细则。(本报记者 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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