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思县70多名环卫工被环卫站拖欠社保金,最长的被拖欠了6年时间。当地政府表示,这些工人是聘用人员,社保金理应由环卫站负责。但因为环卫站效益不佳,政府也将考虑进行财政补贴,并承诺逐年解决。
2005年,黄先生成为了上思县的一名环卫工人,环卫站一直正常为他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不过从2008年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
黄先生:“从08年以后到14年,他一直没有交,问了社保局嘛,他们说政府暂时欠着你们,你办理退休的时候我们一次性交完,你们没退休不用来找我们。”
虽然从今年2月份开始,社保费恢复了正常的缴纳,但之前欠缴的六年社保费至今仍无着落。
黄先生的说法得到了上思环卫站退休职工黄女士的证实。黄女士说,她的儿子小陈也曾做过五年的环卫工,五年间环卫站也没为小陈缴纳过社保费
黄女士:“我儿子原来也是在环卫站,08年到12年他欠我儿子五年大概有1万7这样单位的部分。”
记者致电上思县环卫站站长周国荣,对方承认,环卫站确实没有为环卫工人缴纳2008年至2013年间的社保费用。 他表示,前几年由于人手紧缺,上思县集中招募了78名环卫工人,用财政拨款的形式为其缴纳社保。不过从2008年开始,由于财政困难不得不停交。“08年不是金融风波嘛,然后就没有钱”,周国荣说。
就这样,由于财政困难,上思县政府不得不于2008年停止了为环卫工人缴纳社保金,一直到今年年初。周国荣介绍,上思县政府已经在今年3月确定了补缴方案。
周国荣:“今年3月6号,政府开常务会议,已经明确定下来,以前那个还没有补缴的养老保险,说你们继续做,退休了直接补给你们办理领取待遇。”
对于拖欠缴纳社保金一事,记者联系了上思县社保所,工作人员陆女士表示,此事无法核实,并要求记者先传真采访函再给予回复。但当记者索取传真号码时,对方却以有急事为由挂断了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但上思县环卫站拖欠工人社保金已长达多年,对此,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星认为,辖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存在执法不严的失职行为。
针对周国荣所说的78名环卫工人社保由财政支付的说法,上思县副县长覃森并不认同。他说,这些环卫工人是环卫站的聘用人员,其社保等费用应该是由环卫站负责。
覃森:“社保基金缴纳的义务人是环卫站。聘外人员的社保资金怎么解决呢?就是他想办法去解决。就是用垃圾清运费来解决。”
覃森同时表示,由于环卫站每月收取垃圾处理费数额并不理想,所以造成未及时缴纳职工社保。对此,县财政也考虑到对环卫站拖欠的社保金,进行补贴。
覃森:“收集的垃圾处理费可能比较少,造成(社保)一种拖欠。因为垃圾的清扫行为是带有一种公共服务性质的,所以首先是它单位想办法去解决,不足部分财政进行补贴。”
覃森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今年3月6日上思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其中一项议题是《关于提高环卫聘用工人工资待遇和解决养老保险的问题》,涉及到了2008年以来环卫站拖欠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资金的问题。
覃森:“08年到现在可以讲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了。所以这段历史问题怎么去解决呢?我们也做了一个研究,就是逐年帮他们解决,但是最终不影响每个人的利益。比如说退休了或者提前辞职,他至少离开单位的那一天,社保资金是补足的。但肯定要履行一个程序,就是财政进行一个核实核查,对照相关的规定。”
该文件同时提出,从2014年3月份起,上思县政府将逐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保洁服务,以代替环卫站直接聘用编外工人的方式。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