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干部‘独霸’公车?”后续
昨日,原村干部举报洪雅县余坪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泽光“独霸”公车事件已有最终调查结果。经洪雅县纪委查证,该车为私车,李泽光“独霸”公车问题并不存在。
据洪雅县纪委通报,5月12日下午,接到关于洪雅县余坪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泽光公车私用问题举报后,洪雅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派出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被举报人李泽光现任余坪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被举报车辆川ZK1236为私人所有。2010年10月至2013年10月期间,余坪镇政府租用宋德芬私人车辆川ZK1236用于镇政府办公,2013年11月,余坪镇政府停止租用该车。2013年11月,车主宋德芬将该车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泽光。经查证,该车自镇政府停止租用后未在镇政府报销过相关费用。(记者梁波)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