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未处理完年检不让过关 佛山一市民将交警告上法庭

2014年05月20日 09:41   来源:羊城晚报     

陈春鸣 画

  事故未处理完年检不让过关 合法吗?

  佛山一市民将交警支队告上法庭称:车辆年检应与违法纪录无关  

  家住禅城的佛山市民叶海舟上个月委托中介带爱车去年检,但交警部门以该车“肇事逃逸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我的车从未发生过事故。”叶海舟“喊冤”之时,将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告上法庭。19日,该案在禅城法院开庭审理。

  年审吃闭门羹:

  被告知有事故未处理完

  今年4月11日,叶海舟委托一家代办机构,为其车牌号为粤E01C12的小汽车进行车辆检测,车子过线检测合格。

  随后,他带齐机动车车牌证申请表、行驶证、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向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以下简称“佛山市车管所”)申请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但被告知:他的车有“肇事逃逸未处理”,不能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原来,佛山市车管所早就收到了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以下简称禅城交警大队二中队)发来的一张落款日期为2013年3月20日的《协查函》,内容为:2013年3月7日19时18分许,在佛山市禅城区花园东路段发生一宗小轿车与小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后,粤E01C12号肇事小轿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因调查处理案情需要,请佛山市车管所协助将粤E01C12号小轿车所有车管业务暂停。

  坚不承认肇事:

  和车辆合格与否有关?

  叶海舟说,他马上开着涉事车辆去了禅城交警大队二中队了解情况,民警给他播放了一段视频,证明他的车辆曾肇事逃逸,并要求他将事故经过写下来。“那个视频非常模糊,像打了格子(马赛克),只看到一辆黑色的小车在动,民警就说是我的车肇事”,叶先生说,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车曾肇事,他自己则根本没有肇事逃逸,因此当场拒绝了民警的要求,而这导致他迟迟拿不到车检合格标志。

  叶海舟还说,其实去年禅城交警就曾让他去处理此事,当时也给他看了视频,他当时也是拒绝承认自己是肇事者,但没有想到这会带来后面年审被拒的麻烦。

  “佛山市车管所应该证明我确实存在肇事逃逸,否则不让我的车年检过关,就是行政不作为。”叶海舟还强调,有交通事故未处理是一回事,车辆年检是另一回事,他的车过线检测合格了,车管所就得允许年审,这与有无违法记录无关。

  在与佛山市车管所交涉未果后,叶海舟向禅城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请求法院判令佛山市车管所为其车辆年审。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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