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和取消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度……自治区发改委将“简政放权”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深、抓实,取得一定成效。
去年以来,自治区发改委积极下放和取消审批权限,先后印发了《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关于促进我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下放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等。下放(含部分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含子项)共计27项。包括: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取消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质认定、权限范围内的政府指导价的制定中的1个子项“股权产权交易服务费的制定”和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中的年审管理费等。在对现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21类,委托审批10类,合计31类,占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类别的30.4%。
同时,自治区发改委制作行政审批流程图、岗位说明表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防控廉政风险。将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所需的表格在发改委门户网站的“办事大厅”进行公开,以提高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度。并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
为把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造成过度投资、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自治区发改委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发改委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结合今年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于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督促相关处室及时废止或修改设定依据,细化管理标准,改进监管手段、方法和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在线、全系统共享的要求,加强许可(审批)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制定《自治区发改委行政审批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效率,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强行政审批监督,使行政审批事项明显减少,审批环节明显优化,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审批行为明显规范。(记者 钟秀玲)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