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县级以上政府“三公”经费全公开

2014年05月21日 09:51   来源:南方日报   

  19日,省政府官网发布《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今年进一步推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方面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与机制建设。

  开展纵向权责清单试点

  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要点》要求选择部分省直部门和地区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同时,全面梳理省直有关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确认等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并选择部分省直部门作为第一批试点向社会公布。

  为了管住政府“闲不住的手”,《要点》要求部分地区开展纵向权责清单试点,探索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公务车保有量需细化说明

  在备受关注的“三公”经费问题上,《要点》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县级以上政府要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其中,“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公开明细,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在省级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方面,要求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

  根据《要点》,今年将推进征地信息、土地供应信息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听证告知、征地批复、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征地信息查询平台,方便公众及时获取相关征地信息。

  同时,今年将继续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以及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上述信息全部上报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并同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省土地市场网发布。

  《要点》明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标准和结果等信息也将被公开,被征收人可获知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和补偿情况。社会广泛关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也将实现全面公开。

  国企主动公开投资经营信息

  《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如加大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考试录取信息的公开力度,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和住院病人日费用清单公开工作,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向社会公开财政投入、患者次均费用等信息。

  根据《要点》,国有企业应主动公开企业发展与经营战略、重大投资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与对外合作、自主创新与转变发展等信息。全社会可查询了解省属企业基本信息和人事任免信息。除涉密单位外,全省各级事业单位要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主动公开单位法人2013年年度报告,包括开展业务活动、资产损益、接受捐赠资助、社会投诉、奖惩等信息。(刘熠)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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