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特需病房床位费

2014年05月21日 10:58   来源:新华日报   沈峥嵘

  继上海公立医院剥离特需医疗服务后,北京市卫计委也决定削减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并纳入绩效考核。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我省一直严格遵循原卫生部医改方案中“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10%”的要求,专门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特需病房床位费、高级专家诊疗中心专家门诊(会诊)诊查费两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2013年底,江苏省物价局专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而提出上述要求。此外,县级公立医院须逐步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项目纳入诊查费;不再区分病房等级,按每间病房的床位数定价。

  特需医疗始于上世纪90年代,曾被认为是医院改革重要举措之一,主要包括点名手术、加班手术、全程护理、特需病房、专家门诊等形式。记者了解到,公立医院报批特需服务通常有两大“理由”:政府投入不到位,尤其是取消“以药养医”后,公立医院需保证收入维持运转;民营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跟不上患者的多元化需求。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的产生有其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海认为,随着公立医院改革进程加快,政府应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更合理的调整,同时对医护人员薪酬制度体系的建设、对公立医院实行的财政补助机制实行改革,这样公立医院就没有必要通过开展特需服务来创收,从而更好地保障基本医疗、坚持公益属性。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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