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日前公布,这意味着进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可以享受补贴。其中,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仍为4万元,该政策将沿用至明年底。《暂行办法》规定,在乘用车方面,纯电动乘用车补贴4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补贴3万元;客车方面,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享受50万元补贴,8至10米的纯电动客车补贴40万元,6至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补贴15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方面,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20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补贴50万元。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普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上海市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不予办理退牌业务,且办理辖区外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不予发放额度更新凭证。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