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宣布购买剧毒农药实行“实名制”

2014年05月27日 15: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王晓慧

  假冒有机蔬菜、苹果套药袋、毒生姜等农产品质量事件的发生,损害了山东农产品的形象。山东省农业厅27日对外宣布,自6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购买剧毒农药实行“实名制”,从农产品的生产源头严格把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该《规定》,购买剧毒、高毒农药者,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正确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不得向未成年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人员等出售剧毒、高毒农药;回收的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包装物由农业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山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管处调研员林泉表示,农药是农产品安全生产事件的主要原因。据不完全统计,在农产品安全生产事件中,种植业占据了三分之二,在种植业安全生产问题中,农药原因造成的又占了三分之二。

  除在农药购买源头进行管控外,山东省出台的《监管规定》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问题做了规定。

  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说,山东是农业大省,粮、棉、油、瓜、果、菜、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均位于全国前列,农产品出口额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作为全国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大省,山东的农产品质量非常重要。山东省农业厅希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完善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农产品品牌的培育步伐,推进山东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迈进。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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