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志愿者升学或有优惠

2014年05月29日 13:32   来源:安徽日报   汪国梁

  试点地区志愿服务记录将与志愿者评选表彰、奖励保障等挂钩,志愿者有望在升学、就业、使用社会公共设施等方面获得优惠 

  5月2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从现在起,用2年时间,在合肥市蜀山区民生社工服务社、淮北市相山区、亳州市救助管理站等21个地区(单位)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全面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创造条件。

  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办法和记录标准、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回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查询和证明机制、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等。试点地区(单位)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实施过程,统一志愿服务时间计算、质量评价标准,并实施志愿者星级评定,将志愿服务记录与志愿者评选表彰、奖励保障等挂钩,联合有关部门在志愿者升学、就业、使用社会公共设施、接受他人和组织提供的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在依法保护公民个人基本信息基础上,试点地区(单位)将设定合理的志愿服务记录查询机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试点地区将成立志愿者组织,在城乡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优抚事业单位、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捐赠工作站等社会服务机构设立志愿者服务站,配备相关人员从事志愿服务记录,及时对志愿者和其服务信息进行确认、录入、储存和更新。省民政厅将于明年5月组织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启动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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